【工廈奪命火】耐火低門牆建劏房 設床、洗衣機 屋宇署頒令拆除

撰文:楊婉婷 鄧麗婷 王譯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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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美適工業大廈三死奪命火案,起火單位涉一劏十七分租,各部門展開深入調查。屋宇署派員審視單位情況,發現多處違規,包括改動工程未符合逃生途徑及耐火建造的安全標準,例如拆走防火門、以耐火能力未符標準的間隔牆及門作劏房、加厚地台令出口淨高少於2000毫米。屋宇署亦認為涉案單位變得危險,亦不適合現行的住用用途。屋宇署已頒令要求業主中止現行用途,移除單位內的睡床、家用洗衣機及煮食設備,以及拆除所有違規工程及恢復原狀。

屋宇署今頒令業主拆卸違規工程及中止住用用途。(王譯揚攝)

屋宇署連日派員到涉事起火單位調查,並貼上今日頒發的法定命令通知書。內容指出涉案單位不適合現行的住用用途,業主需在一個月內中止現行用途。而且單位已變得危險,業主必須於下月4日前將處所內的睡床、家用洗衣機及煮食設備移除,並於9月13日完成。

此外,屋宇署發言人今回應事件指,調查顯示10A單位被分間成17個獨立房間,部分改動工程未符合逃生途徑及耐火建造的安全標準。根據屋宇署發出之法定命令,列明四項違規的改動工程,包括涉案單位曾拆除單位入口的防火門,並換上耐火能力未符標準的門;拆除通往後樓梯防護門廊的防火門;加建耐火能力未符標準的間隔牆及門,用以建造分間單位;以及加厚地台引致部分出口路線淨高少於2000毫米(即兩米)。屋宇署要求業主拆卸改建工程及接照建築事務監督批准的圖則,將工程影響的部分恢復原狀。有關工程須於21日內展開,並於30天內完成。

屋宇署發言人續指,已於今天已就有關違例情況向單位業主發出法定命令,要求糾正違規之處,並正繼續搜集証據,包括向有關人士錄取口供,以考慮就有關違例情況,對相關人士提出檢控。 另外,屋宇署亦正調查該工廈的其他單位,以確定是否有干犯《建築物條例》的情況,並會按調查結果依法跟進。 

起火的10樓A室被一劏十七,屋宇署指過於分間單位的門及牆耐火能力未符標準,頒令拆卸。(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