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奪命火】地政總署:涉事單位違契 警告後未完成糾正即釘契

撰文:鄧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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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適工業大廈前日(12日)晚發生奪命火警,事發單位事後被揭發一劏十七,更有人租住稱為工作室的劏房。地政總署今日回覆指,涉事工廈的地契限制該地段用作「工業及/或貨倉」用途,根據荃灣葵青地政處早上現場調查後,事涉單位證實違契,處方會盡快採取適當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涉事單位被發現違契。(王譯揚攝)

地政處將發警告信要求糾正違契

發言人表示,由於美適目前並沒有處所領有消防處發出的製造及/或貯存危險品牌照,故該工廈不屬於首輪執管安排類別,署方會以現行安排處理。即在一般情況下,地政處會向有關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在28天限期內糾正違契用途,若期限屆滿後仍未糾正,地政處會將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即俗稱的「釘契」,並保留採取進一步執行契約條款行動的權利。 

根據當局紀錄,該工廈並無業權人曾向地政總署申請更改或豁免有關的用途條款,亦未曾根據已結束申請的「活化工廈措施」向署方申請整幢改契,以容許非工業用途。署方過往亦沒有接到關於該工廈有違反地契用途的投訴。 

雷勝明今日透過大廈保安發表聲明。

 

肇事工廈的10A單位由「盈通香港集團有限公司(Profit Tone Hong Kong Group Limited)」於2008年持有至今,該公司董事雷勝明今日透過大廈保安發表聲明指,「肇事單位是由業主Profit Tone Hong Kong Group Limited租予獨立第三方租客,該租務營運者所作之一切行為均與本集團無關」。聲明又指,昌明投資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並不是肇事單位的業主,亦沒有從事劏房業務。

查冊所得,涉事單位曾由昌明投資有限公司持有,2008年賣予盈通。雷勝明曾是昌明的前主席。

屋宇署:改建違例或被檢控

屋宇署昨指,初部調查顯示,涉事單位被分間成17個獨立房間,部分改動工程未符合逃生途徑及耐火建造的安全標準,會向相關人士發出法定命令要求糾正,並考慮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