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懲教員涉姦醉娃案】女事主否認曾摸被告下體及屁股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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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懲教主任的男護士,涉在蘭桂坊將醉娃帶到時鐘酒店強姦案,今(14日)於高等法院續審。女事主繼續接受辯方盤問時,她否認在酒吧與陌生男子「又攬又錫」,強調不是自願跟他到九龍塘。作供期間她多次痛哭,下午作供時她更因情緒激動而無法繼續。

被告蔡仲強否認強姦酒醉女子。(伍凱瑩攝)

女事主X否認她當天在酒吧見到陌生男子,即被告蔡仲強(29歲),與他「又攬又錫」,並摸其下體及屁股。辯方在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指陌生男子沒有推她上的士,惟X否認。雖然她不知道當晚有否伏在被方大腿上,但她否認在車上與被方擁抱及親吻。

事主稱不知去九龍塘是甚麼意思

辯方指當陌生男子要求的士司機駕車到九龍塘時,她理應明白男方用意,惟她表示:「唔知去九龍塘係乜意思。」

X今早作供時重提案發經過時已多次痛哭,下午開庭時更主動向法官提到她患有哮喘,昨晚才服過藥,感到「好辛苦」,明言希望能於日內完成作供,直言怕自己會「頂唔順」。法官則安慰X指明白其病情及焦慮的心情,並會盡快完成。

事主休息片刻後仍無法作供

惟辯方開始播放警方在上月到九龍塘酒店調查,逐級數著由地面到涉案房間的樓梯數目時,法官留意到X有異樣,遂將審訊叫停,並讓X休息。X休息片刻後仍未能繼續作供,法官只好將聆訊押後至明天。

被告蔡仲強(29歲)被控於去年9月10日在九龍塘德雲小築內強姦女子X。

案件編號:HCCC14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