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女交友APP約會遭強姦 重案組接手追緝色魔

25歲女交友APP約會遭強姦 重案組接手追緝色魔
撰文:劉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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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更新】警方拘捕一名29歲姓林男子涉嫌強姦。

周日(13日)晚上近8時,一名25歲女子在天水圍天瑞路一單位報案指,於同日較早時分,在上址懷疑被一名年約20歲男子強姦。據悉,女事主早前利用交友APP結識該名男子。警方事後召救護車將女事主送院檢查,經初步調查,案件暫列「強姦」,交元朗警區重案組跟進。警方正追緝涉案疑人,涉案為一名年約20歲中國籍男子,蓄黑短髮,中等身材。

小學女生疑遭15及11歲表兄弟強姦 兩兄弟同母異父 住在事主隔壁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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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女生涉先後遭兩名分別15及11歲的表兄弟強姦,兩兄弟否認指控,案件今(19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庭上播放女事主的錄影口供,她稱小四至小五時,遭表哥帶她到廁所迫她口交,並至有人敲門至停止。表哥在第二次帶到廁所口交時,她曾咬其下體。另外,表弟後來也曾爬到她床上欲強姦她,她極力反抗,並怒罵表弟全家及稱:「搞我就閹咗佢。」

兩被告均否認強姦

兩名被告為案發時逾15歲CKY(下稱:表哥),及案發時11歲的LYN(下稱:表弟),兩被告是同母異父的兄弟,亦是事主X的表哥及表弟。表哥已承認1項非禮及2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惟陪審團需就案情作出特別裁決。就兩人面對的強姦罪,他們承認交替的非禮罪,但否認強姦罪受審。事發於2017年至2021年。本案由法官游德康審理,設4男3女陪審團。

兩名被告CKY及LYN否認強姦小學表妹,在高等法院受審。(黃浩謙攝)

兩被告是同母異父兄弟

控方開案陳詞指,女童X於2008年11月在內地出生,她於2013年持單程證來港與父親同住,X的表哥CKY住在她隔壁。事件發生的4年期,X介乎9至13歲。兩名被告是同母異父兄弟,案發時分別逾15歲及11歲。

X曾告知朋友但遭姑姐刪除記錄

就2項強姦罪,控方指X當時就讀小六時,有天她到表哥家中取物品,表哥開門給她,未幾從後撲倒X,脫下她的褲子和內褲,並強行與X性交,X不斷掙扎,當六姑丈敲門時,表哥即穿上褲子。X事後透過訊息告知朋友她遭表哥強姦,姑姐發現後刪除該些紀錄,表哥自此被禁去X的住所。

表弟暫居X家時涉強姦X

控方續指,X就讀小六時另曾遭表弟強姦,當時表弟在X的家中暫居數天。當時X父在房間睡覺,表弟進入X的房間並爬上她的上格床,表弟在沒有戴安全套下強行與X性交。X感到疼痛踢開表弟,並衝入廁所,見到下體流血。表弟事後向X道歉,表示不會再那樣做,X沒理會。

X稱,她認為家人不會相信或支持她,故從未向家人透露。直至2023年復活節,X才向母親透露遭表哥強姦及侵犯。

表哥指X自願口交

兩兄弟在2023年4月被捕,表哥在警誡下稱:「我冇強姦佢,淨係摸摸摷摷啫。」他在錄影會面表示,X曾數次自願為他口交。就強姦指控,表哥稱X突然摸他的胸和下體,他遂摸X的胸部和私處。他在X同意下沒有戴安全套嘗試和她性交,但稱X的身體狀況而未成事,他指X過程中沒有反抗。

表弟稱出於好奇不知對錯

表弟警誡下否認「搞過」X,但其後在錄影會面承認,他在X睡覺時,曾爬上她的睡床,並與X性交,郁動了2至3下。表弟在X醒來後即離開,並有向X道歉。表弟表示出於好奇才這樣做,不知道不對。

X稱再被迫口交時曾咬表哥下體

控方播放X的錄影會面片段,X稱在她小四及小五時,表哥曾兩度迫她口交。其中一次她跪在廁所地板,表哥強行塞下體入她的口中,並扯住她的頭髮,直至有人敲門才停止。另一次事發時,X與表哥及表弟在家玩躲貓貓,期間表哥帶她廁所,關門和關燈後,再要她口交,她曾咬表哥的下體。

遭表弟侵犯時曾罵他全家

X指表弟也曾嘗試強行與她性交,她掙扎良久,感覺表弟「入咗少少」,X怒罵表弟全家,並說:「搞我就閹咗佢。」

案件編號:HCCC 43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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