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被擄】律師稱最少涉3宗罪 綁架可囚終身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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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聲稱被持內地人士在旺角街頭擄走,被氣體焗暈後遭受毆打,懷疑事件與他擬寄球星美斯簽名照予劉霞有關。有律師指若事件屬實,相關人士可能涉及最少3宗罪,包括傷人、非法禁錮,甚至綁架,當中綁架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林子健展示的傷勢中,可見大腿多處有釘書釘傷痕。(資料圖片/葉家豪攝)

林子健見記者展示傷勢,一口又一口的釘書釘在十字交疊的滿兩邊大腿。律師黃國桐指,若林子健的指控真有其事,涉事的「內地男子」或涉及最少3項刑事控罪。其中以釘書釘施襲及毆打,已先涉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據例最高可處3年監禁。

林子健稱遭內地人員擄走禁錮,疑與他打算把球星美斯簽名轉交劉霞有關。(林子健FB圖片)

另外,林子健被人以武力強行帶走及非自願困在陌生環境中,黃國桐認為表面上已合乎普通法中「非法禁錮」的定義,疑人需面臨最長7年刑期的指控;然而,有人若曾提出「不要把美斯信件交給劉霞」,說法會被視作帶來利益的要求,罪案性質比禁錮嚴重,或干犯《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2條「綁架」,最嚴重可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