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失蹤11年】陳志健回港不足24小時 突離開醫院 失蹤兩日

撰文:朱韻斐 何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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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商陳達汶(原名陳志健)失蹤11年,終在東莞街頭尋回,並於本月3日回港,同日獲送到北區醫院檢查。豈料,他抵港不足24小時便再度失蹤。據院方指,醫護人員在巡房才發現他不知所蹤。
陳達汶在外度過了兩個夜晚,至今日(6日)凌晨,被市民發現距醫院約3公里外的地方流連,終由警方協助下,再回到北區醫院留醫。
記者整合他一度失蹤兩日的過程,其實事情存在重重疑點,包括到底他為何離開醫院、失蹤期間到過什麼地方、北區醫院發生「病人走失」事件是否涉疏忽問題,仍待解開謎團。

港商陳達汶 (原名陳志健)自2006年起失蹤11年,本月3日終於在內地志願組織「讓愛回家」的協助下返港,計劃與家人團聚。(資料圖片)

香港商人陳達汶2006年突然在兒子生日當天,於內地失去音訊,人間蒸發11年後終被內地的志願組織「讓愛回家」尋回,當時他已失語言能力。在香港工聯會、駐粵辦人員幫助下,陳在本月3日回港,並到北區醫院接受身體檢查。

但他回港後,竟再發生失蹤事件!據了解,他在北區醫院住院不久便告失蹤,今日(6日)凌晨才被市民發現並報警求助,再送回醫院。醫院管理局及北區醫院在接獲《香港01》記者查詢,證實陳達汶於本月4日凌晨已離開病房。

醫護巡房發現陳達汶失蹤

根據北區醫院發言人的說法,陳達汶於本月3日晚上獲安排入住該院後,一直在急症病房接受觀察,醫護人員定時在病房內巡視,至4日凌晨,醫護人員發現病人失蹤,即時聯絡了警方協助尋找病人。院方續指,病人入院時,院方已安排醫務社工跟進個案,但病人在申請期間失蹤。

不過,記者追問當時病房醫護人手有多少,為何發生病人「走失」事件,院方稱沒有其他資料補充。

社署發言人則回覆指,社署於8月3日接獲相關部門轉介,社署醫務社工翌日、即4日在準備接觸陳達汶前,獲醫院通知陳失蹤。醫務社工會繼續嘗試與當事人及其家人聯絡,並就他們的福利需要提供適切的支援和協助。 

一度失蹤兩日兩夜

陳志健在8月4日凌晨失蹤後,至8月5日晚上都杳無音訊。警方透露,8月6日凌晨約1時,即是相隔大約48小時後,警方接獲市民報案,指一名老翁於青山公路古洞段近新田公共運輸交匯處附近流連,警員到場後循老翁身上紙張上的一串身份證號碼,證實老翁為陳達汶。警員再將他送往北區醫院,惟未能聯絡到陳的太太。據了解,陳達汶太太仍在內地。

陳達汶在港一度失蹤時序:

8月3日 陳達汶回港入住北區醫院,接受身體檢查。
8月4日凌晨 醫護人員巡房時發現陳達汶失蹤,並報警求助。
8月4日至8月5日 陳達汶仍然失蹤。
8月6日凌晨 有市民發現一老翁在上水古洞一交通交匯處流連,報警求助,警方證實老翁為陳達汶,再將他送到北區醫院。

 

據警方資料,陳達汶是在距離北區醫院3公里外的新田交匯處被市民發現。
陳達汶早前與家人通話,只能點頭搖頭。(資料片段截圖)

陳達汶為甚麼離院?是有意識的決定,還是因為身體狀況而「走失」?一連串的疑問尚未有答案。

綜合傳媒報道指,內地義工懷疑陳達汶因太久沒有與人交流,失去語言能力,只能點頭搖頭。臨床心理學家張傳義早前指,需先為失蹤人士做全面評估,才確定涉心理或生理因素,導致他不能說話,例如是否曾經中風令大腦受損、營養不良引起問題,或其他受傷情況等。

私人執業精神科專科醫生麥永接指,未能評論個別個案,一般而言,多種腦部問題都可以導致認知問題和喪失語言能力,如腦部曾受到重創、中風、感染、長期酗酒或濫藥等。當接收到這類病人,醫生一般安排病人接受磁力共振、腦電波檢查等找出病因,視乎病人的健康情況是否安排出院。

精神受創傷 或致失憶、忘記自己身份

麥永接又指,除腦部問題外,部分嚴重抑鬱患者會喪失部分語言能力、若曾受過精神上的創傷,有機會出現解離症而導致失憶、忘記自己身份等。思覺失調和精神分裂患者,則可能因為性格突然轉變不想回家,而「周圍走」。麥醫生指,為病人安全起見,有需要時會向法庭申請強制醫院令,讓他繼續在醫院內接受治療。即使認為病人的健康狀況適合出院,有需要時也會在其出院前交由社工照顧,助尋找住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