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四議員】湯家驊料DQ議員難過確認書一關 4子批剝奪政治權利

撰文:何宛兒 李大煒 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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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DQ議員或參加補選爭取重返立法會,不過資深大律師兼行會成員湯家驊則認為,4人可能未能通過確認書一關,指選舉主任或因4人曾涉宣誓案而將他們拒諸門外。不過,姚松炎和劉小麗均認為應可通過確認書一關,若因宣誓案而不過關,則反映政府對他們嚴重政治打壓。

湯家驊認為,4人若參與補選,或難過確認書一關。(資料圖片)

湯:需提出有力證據「痛改前非」

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4人曾涉宣誓案,法庭客觀或觀感上已認為4人不擁護《基本法》,故選舉主任可以此為理據,質疑4人未必擁護《基本法》,4人參與補選時,或需提出更有力證據證明已「痛改前非」,否則難過確認書一關。

對於湯家驊的說法,其中一名被DQ議員羅冠聰認為,確認書具篩選政治意見作用,本身已是打壓工具,亦是一種「僭建」,對有意參選的人來說不公義,剝奪公平的被選舉權。至於會否參選補選及簽署確認書,羅指到時再決定。

劉小麗則重申,於立法會兩次宣誓均獲監誓人都接受,認為被判宣誓無效屬粗暴打壓。她稱現在對政府的道德底線已沒有信心,相信政府會「有權用盡」。她直指確認書安排不合理,但相信無可能不過確認書一關,認為選舉主任若因其宣誓時的儀態就判斷她不擁護《基本法》,屬不合常理。若果將來參加補選時,因宣誓案判詞而不能通過確認書一關,是非常嚴重的政治打壓。

姚松炎表示,其宣誓遭裁定無效,在於格式不符,形式上不準確,而非涉及不莊重,相信他日參與補選時,若選舉主任以宣誓案作為拒絕他參選的基礎,證據並不足夠,認為需要更有力證據證明他不擁護《基本法》。他相信,若選舉主任仍講法治和道理,根本沒有理由拒絕他參選,若因一宗宣誓案件而拒絕他日後參選,有如剝奪他的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