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出沒注意】海洋公園拒收留小赤狐 緊急交還愛協 去向未明
【新增海洋公園回應】海洋公園表示,會與漁護署及愛協合作,一起為小赤狐狸決定未來的最好安排,並承諾在有進一步安排前,園方會繼續照顧小赤狐。
上月14日,兩名行山人士在大嶼山鳳凰徑10段行夜山時,發現引水道內有一頭白毛狐狸,遂報案向消防員及愛護動物協會求助。愛協其後表示,該狐狸的品種為大理石狐狸(Marble Fox),由於是野生動物,不宜被領養,故在19日將牠移交至海洋公園,由專家照料,將其隔離六個月,並觀察牠是否患有狂犬症或其他傳染病。愛協今日透露,園方經基因測試判斷該狐狸屬赤狐後,不符合園方的「引進動物的政策」,加上人手問題未能照顧,需緊急交還小狐狸,惟愛協亦沒有職員擁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及相關經驗照顧狐狸,該會正與漁護署商討,希望為小狐狸尋求最好的安排。
擁有一身雪白毛髮的小狐狸在上月14日被行山人士發現在大嶼山鳳凰徑踱步,消防員及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到場展開救援,小狐狸留宿愛協,愛協表示,由於狐狸屬野生動物,不宜作寵物,故未有安排領養。四日後,牠被移交至海洋公園,由熟悉狐狸生態的專家照顧,並根據法例將其隔離六個月,觀察牠是否患有狂犬症或其他傳染病。海洋公園發言人其後證實已接收小狐狸,由獸醫進行測試,確認牠的品種及健康狀況再決定牠的去向。
愛協:無專家照顧小狐狸 與漁護署商討去向
愛協晚上發布小狐狸的最新消息,指小狐狸經基因測試後,確認為赤狐,故不符合園方的「引進動物的政策」,加上人手問題未能繼續照顧,需緊急交還小狐狸。惟愛協表示,該會亦沒有職員擁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及相關經驗照顧狐狸,也無法提供合適的設施讓牠生活,將積極地與漁護署商討,幫助小狐狸尋求最好的安排。
有網民得知可愛小赤狐遭「遣返」愛協後,紛紛留言表示擔心:「 希望不要人道毀滅啦!」、「希望狐狸仔有個屋企啦」、「save fox」,亦有網民希望為小赤狐命名。
漁護署:狐狸一般不准入口
漁護署發言人補充回覆指,由於狐狸可能具侵略性,亦有機會傳染狂犬病,對公眾衞生和安全構成一定程度的威脅,署方一般不會批准其入口作寵物飼養或販賣用途,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如未獲署方發出有效的許可證而輸入哺乳類動物(包括狐狸),即屬違法。一經定罪,違者最高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1年,而有關動物亦會被充公。而其他一般未經署方檢核及批准入口的動物亦受相同規管。
根據《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售賣及繁育)規例》(第139B章),所有從事動物商業買賣的人士都必須領有由漁護署簽發的「動物售賣商牌照」,並須遵守相關發牌條件及營業守則。違者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署方指一般不會就未獲准進口的動物簽發售賣商牌照。
呼籲應從持牌售賣商購買寵物
發言人指鼓勵市民應從持牌動物售賣商購買寵物,寵物並非來自持牌動物售賣商,動物的來源及福利就沒有充份的監管和保障,故該動物有可能經非法途徑來港,動物本身亦可能帶有傳染病,並會危害飼養人及公眾衞生。 署方會繼續加強堵截非法入口活生動物,並會不時檢視外地及周邊地區的狂犬病情況,同時監察香港有否出現狂犬病感染病症,及與世界動物衞生組織保持聯絡,從而減少狂犬病可能傳入香港的風險,並適時檢討有關法例。
海洋公園:狐狸無法與北極狐一起生活
海洋公園晚上就小赤狐事件回應,指在討論狐狸的未來安排前,知悉狐狸的品種對提供合適的照顧非常重要。該狐狸與海洋公園的北極狐無法一起生活。海洋公園會與漁護署及愛協合作,一起為狐狸決定未來的最好安排,在有進一步安排前,海洋公園會繼續照顧該隻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