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公民廣場被關 退休攝影師求覆核 臨時提新論點案件押後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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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攝影師張德榮,三年前不滿政府總部關閉公民廣場,並訂下不合理使用規則,限制其集會及表達自由,早前入稟提司法覆核,案件原定今日開審,但申請人突加入公眾地方及言論自由新論點,法官最終只批准修訂加入公眾地方論點,並將案件押後至8月23日審訊。
法官區慶祥對於申請人在今日再提出新論點,要求修訂傳票,大表不滿,表明這是一個無解釋下延誤。代表申請人張德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致歉,並解釋在2016年7月在法院尚未定出審期時,已向律政司一方提出要求修訂傳票,加入公眾地方及言論自由的法律爭拗,但對方至申請方追問下,才於9月回覆會提出反對,又指本案與一般案件不同,涉及公眾利益,要求法庭批准申請。
官只批准加入公眾地方的新論點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提出反對,指今次申請是最後一刻才通知,對律政司不公,更指若法庭批准修訂,律政司需要押後搜集進一步資料,並透露律政司論點,是公民廣場業權為政府,政有可制定限制,無論是否屬公眾及私人業權,公民廣場的公開開放程度亦不同程度分類,但承認申請加入公眾地方的新論點不會對律政司一方造成損害。
法官最終只批准申請人加入公眾地方的新論點,但揚言會有可能向申請人追討今次訟費,並會押後再討論。
認為關公民廣場限制市民基本權利
根據入稟狀指,申請人張德榮自2013年去10 月起在公民廣場先後就港視不獲發牌及政改諮詢示威,亦曾在該處紮營過夜,直至廣場於2014年年7 月17 日突然關閉。申請人認為廣場關閉後,不單廣場出入口被堵塞,更限制了巿民的基本權利,違反《基本法》
案件編號:HCAL 13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