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偷拍】警長涉偷拍低胸女報案人 大狀:或犯刑事罪行
昨日一張黑色低胸背心女在警署報案的相片於網上流傳,令人震怒。令人嘩然的,非女子美貌,或魔鬼身材,而是拍攝地方是尖沙咀警署報案室,有傳拍攝者為當日一名履行助理值日官職責的警長。有大律師表示,拍攝的警長可能已干犯「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如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警方昨已找到偷拍的警察,他涉在當值期間,做出違反警方指引的事情,將面對紀律程序,有可能被書面警告,一段時間內也升職無望。據了解,報案人為一名內地女遊客,因內地銀行的信用卡在港簽賬時有問題,故昨日(1日)到尖沙嘴警署查詢。
事件發生於昨日(8月1日),一名女報案人到尖沙咀警署報案室報案,只見女子身穿黑色低胸背心,坐在報案室櫃台前,正面向著一名報案室警員,該名警員坐著專心在電腦上記錄案件。由於照片角度向著報案室外,估計拍攝者位於報案室櫃台後,是警署內部人員。警方消息證實,偷拍者為一名巡邏小隊警長,路過報案室時偷拍再傳給同事。記者今日到涉事報案室視察,發現報案室內張貼不准拍攝的標示,清楚列明不可使用相機,攝錄機或手機拍攝。今日的當更牌上,值日官一欄沒有填上姓名。
報案室內的編制為,由當更的軍裝警員於報案室櫃台執勤,為報案人填寫資料,或將報案資料輸入電腦備案。報案室主管稱為值日官,由一名警署警長或警長擔任,會在報案室櫃台後,工作為監督警員或為他們提供適切的協助。有少女稱不清楚報案室偷拍事件,當她從記者口中得悉事件感到很驚訝,直言「好驚好驚」。
據了解,涉事的女事主為一名內地女遊客,當日她因為內地銀行的信用卡在港簽賬時,賬目有問題,故到尖沙嘴警署查詢,由於不牽涉刑事成分,女子後來表示將自行聯絡內地銀行後便離去。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警署報案室內「不准拍攝」的標示不具法律效力,只是警務處訂下使用報案室的條件。女事主若要追討責任,可選擇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名報警,法官會對該拍攝行為是否客觀地令一個人受驚或感到不安做出裁決,最高刑法為監禁兩年。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蔡騏指出,由於照片可清晰辨認到當事人的模樣,而警員在未得到當事人同意就公佈發放照片,涉案警員除了干犯警隊內部守則,需要接受警方內部調查或處分,亦可能干犯了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6條(2)。當事人如因相片外洩受到心理損害或困擾,可考慮想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向警務處追討民事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