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與妻涉炒賣騙案 證人指有被告曾稱為明星放售182隻勞力士表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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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差20年警員與妻,涉顆同一名女售貨員,以炒賣勞力士表及名牌手袋,誘騙多人逾千萬港元案續審,控方今(1日)傳召一名表行東主作供,他指涉案任女售貨員的女被告,曾拿警妻的身份證到該店,要求放售182隻勞力士,該女被告更稱警妻是明星保姆,她們為明星放售,故不能透露真正物主身份。

3名被告分別:為「警妻」朱凱欣、警員歐陽克文,及女售貨員的李玉鳳。3人原被控28項控罪欺詐及洗黑錢等罪名,惟其中一名事主,警員伍銘建上月自殺身忙,有10項控罪已獲不提證供起訴。

證人李詩敏供稱,她於售賣名牌手袋手表的「名人站」任職,曾與首被告朱凱欣接觸,她指朱曾自稱認識很多明星,並得悉明星會買很多名貴手袋及名表轉售。

第三被告曾拿「警妻」身份證到店放售手表

另一表行的東主陳錦全則指,第三被告李玉鳳曾拿著「警妻」朱凱欣的身分證正本到他的店,要求放售182隻全新勞力士表。為方便查證手表來源,陳會記下放售人資料,而該批手表全部以現金交易。陳曾問李玉鳳為何突然放售那麼多手表,李稱是明星保姆為明星放售,不肯透露明星身份。

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DCCC 58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