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門覆核案】機管局呈機密文件求禁令阻披露 官僅要求作承諾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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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梁振英三女兒梁頌昕,去年3月於機場禁區外遺下行李,最後由機場人員工把行李送入禁區,機管局其後出報告指事件沒有違反保安程序。事件令機場工作人士感疑慮,一名國泰港龍空姐早前入稟,要求覆核機管局的報告,案件今(31日)於高等法院作指示聆訊。機管局向法庭稱,會呈上有關機場保安的機密文件,並要求申請人及其律師團隊不得向外界公開,法官最終只須要申請人承諾不得公開。

申請人國泰港龍空姐羅美美今天並沒到庭,答辯人則為機管局及機場保安公司。機管局律師庭上指,他們將向法庭呈上有關機場保安的高度機密文件,故要求法庭頒令申請人及其律師江團隊不得向外披露,惟法官認為申請人的律師團隊基於其專業操守亦不會向外披露,故認為只需向申請人頒下命令便可。

法官又批准機管局延長向法庭呈上誓章的限期,容許他們在14天內存入文件。

案件編號:HCAL11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