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鼎書院債券|朱國強指教育局應早了解校方財政 不應爆煲始叫停
私立學校漢鼎書有大批家長投訴未能收回建校債券餘額,跟進事件的立法會議員梁熙表示,接獲超過50名家長求助,預計涉款約3000多萬元,教育局已要求學校暫停收取建校債券,以及向教育局清楚交代未來的發展路向。
教聯會副主席、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朱國強認為,教育局應該在學校申請發放債券的審批階段,即留意學校是是否有財政隱憂,若有就叫停,而不是等「爆煲」才處理。
朱國強說,教育局不應該等到「爆煲」先要求校方停止收錢,而是應該在審批階段就有所作為,發現學校財政有問題就提早叫停,預留足夠儲備。他要求教育局嚴肅跟進這件事,完善整個機制,並呼籲有意報讀的學生家長,要審慎考慮是否接受學校繳交債券的要求。
被問及去年8月已經有私立學校發行債券的審批機制,該事件的存在是否反映機制存在漏洞,應該如何修補和調整,朱國強指,審批確實有漏洞,至於改善方向,需要教育局慢慢研究。
朱國強亦關注家長會否提出訴訟,稱學校財務狀況持續惡化,會影響日常運作,而根據以往經驗,類似個案會影響學校租金繳交、教職員的薪金和強積金發放,他指如果真有教職工受影響,歡迎向教育工作者工會求助。
他又指,現時私立學校往往向家長徵收債券費用,部分不會返回,他認為今次事件說明,教育局即使有私校債券發放審批機制,都難以杜絕私立學校濫發債券的問題。「學校就算無錢還,都可以拿住家長的信任,讓家長繼續交錢,這是不能接受的」。
教育局設審批機制規管私校收費
根據學校網頁,漢鼎書院每年學費約20萬,校方經教育局批准,自2020/21學年起,所有漢鼎書院在讀學生家庭,須認購面額為60萬港幣的建校債券,並需於入學註冊前一次性繳納。
自學生入讀學年開始,每學年扣減45,000港幣,不足一學年按一學年計。家長持有建校債券的時間需滿1年或以上,學生離校滿4個月可申請贖回債券扣減後剩餘部分。
教育局表示,為加強規管私立學校收取其他費用,設有審批機制,規定學校提出申請時,須證明在收取其他費用時,已遵從四項關鍵原則,即符合相關條例及法例規定、確保學校良好管治、收取費用具透明度和保障主要持份者權益。申請的批核有效期一般為六個學年。
教育局稱,至今共收到23間私立學校透過新機制提出的申請及相關資料,現正審批有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