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超速撞壆翻側 同居一月女友被拋車外壓死 司機認危駕囚21月
貨車司機與同居一個月的18歲女朋友一起送貨,疑因超速兼超載,途中失控撞壆翻側,女友被拋出車外後,被車壓住身軀當場死亡。司機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案件今(9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駕駛者對道路安全有重大責任,加上案發時的道路繁忙,司機無考慮到女朋友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判決被告22個月監禁,考慮到事件對被告造成衝擊,減刑至21個月,取消所有駕駛執照5年,並需要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文俊基(26歲)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指他於2022年11月19日,在屯門公路在屯門公路一個燈柱附近危險駕駛輕型貨車,導致張尉彤死亡。
官認為被告未如實相告意外實情
法官周燕珠判刑時指,事發路段限速50公里,被告當時車速達70公里,屬超速駕駛。她質疑被告對意外起因沒有如實相告,因為事發現場有一條劃痕,質疑當時沒有足夠的距離讓貨車轉換行車線,導致其高速轉向,而令意外發生,而非僅因為被告聲稱的望油錶而分心。
判刑要考慮女方家屬所受悲痛
周官又指出被告雖然已經得到女友母親的原諒,不過判刑時亦應考慮女方家屬所承受的悲痛,加上被告高速駕駛起載的貨車,量刑以2年9個月為起點,判決被告22個月監禁,考慮到事件對被告造成衝擊,因此減刑1個月,最後刑罰為21個月監禁,取消所有駕駛執照5年,並需要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意外時剛與女友同居一個月
辯方早前求情時透露,案發時被告剛與女友開始同居約一個月,兩人關係正踏入新階段,突然發生令人心碎的意外,導致一對愛侶陰陽相隔,實在無法想像被告面對的創傷。女友的母親已原諒被告,並一直有陪同他出庭應訊。
女友被車斗壓住當場死亡
案情指,事發日上午約11時57分,被告駕駛一貨車並載著中式餐廳枱布,其女友亦是車上乘客,他駛經青山公路近藍地迴旋處時突然失控撞壆,最後翻側。女友被拋出車外,並被車斗壓住,當場死亡,其死因是身體多處受傷。
意外時車速每小時70公理
在救援人員到場時,被告在貨車旁說:「我當時望咗眼油錶,見冇油就分咗心,撞咗埋去。」他警誡下稱,事發時他駕車沿屯門公路行駛,車速約為每小時70公里,期間曾低頭查看錶板,貨車就失控撞壆。事發時路面乾燥,道路繁忙。驗車結果顯示,貨車當時超載3.6%。
案件編號:DCCC108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