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擬劃作禁區 保安局提修訂附例
撰文:甄挺良 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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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署估計,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可在今年年底具備通車條件,保安局今日(28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有需要將大橋香港口岸範圍劃定作禁區,制定與香港口岸有關的附屬法例。
保安局在文件中指,目前所有陸路邊境管制站均實行禁區式管理,如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不實施禁區安排,有可能成為非法活動地點。局方建議制訂附屬法例,將香港口岸主要範圍(包括出入境管制、海關檢查、檢驗檢疫等)和及香港連接路劃作禁區,以更有效地管理新管制站,維持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
文件提到,禁區限制應在港珠澳大橋及香港口岸啟用當日生效。
另外,局方亦建議由警務處制定公告,對經由香港口岸出入香港人士,和對駕駛過境陸路車輛及指明公共交通工具以運載該等人士的司機,給予一般性許可,准許他們進入或離開有關禁區。
港珠澳大橋將設立羈留所,供入境事務處執行日常出入境管制及執法之用。保安局估計,將在2017-2018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有關附屬法例,並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處理。
目前本港所有陸路邊境管制站均實行禁區式管理,據警務處資料,沙頭角、羅湖、文錦渡、落馬洲邊境管制站及附近一帶亦屬於禁區。
而「一地兩檢」模式的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亦是按照香港法律實施禁區式管理,深圳灣公路大橋香港段,及附近的相關本地道路、后海灣幹線部分路段,亦被劃為禁區。當局當年亦是在通車前先刊憲,再提交立法會,並在港方口岸區啟用當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