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盛事基金優化機制 引入KPI 活動至少1萬人出席2成為訪客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檢討文化藝術盛事基金後,決定明年1月1日起更新申請指引,包括引入關鍵績效指標(KPIs),要求活動出席人數要達至少1萬人,其中20%屬訪客等,另在審批準則中加強受資助活動須具備帶動旅遊及經濟的元素,並引入配對資助以鼓勵活動主辦方引入商業贊助,拉動商界機構的參與程度。
該局表示,盛事基金日後會採用固定申請周期,即每年接受三輪申請,申請者須在活動舉行日前至少6個月提交申請,每輪會選取不多於4個項目,目標每年接持最多10個項目,以達至更有效善用有限的資源。
最新的申請機制及指引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並適用於擬於明年7月1日或以後舉行的活動。基金將採用固定申請周期,即每年接受三輪申請,截止日期分別為每年的4月、8月和12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而申請者須在擬議活動舉行日期至少6個月前遞交申請。
對比更新前後的申請指引,新指引加入KPI要求。根據新申請指引的附件A,列明申請人須確保活動至少有1萬人出席,其中訪客比例應達至少20%;社交媒體觸及人數每項活動至少有30萬人次,互動次數也要有至少1萬人次。另每項活動至少有1個與本身與本地文化、藝術及創意產業的合作。
指引列明,如活動結果有別於建議計劃或未能達到KPI目標,且申請人無法提供充足理據,政府將保留調整直接資助或配對資助金額的權利;若申請人認為KPI要求不適用或難達要求,則須在建議書上說明,並附上合理解釋。
新指引中也列明申請評審準則,及各準則的考慮比重,其中「申請者能力」比重達20%為最大考慮因素,其次是「在國際間的吸引力」及「特點」,佔15%。至於預計出席人數、活動性質、經濟影響、財務可行性及媒體覆蓋率與市場推廣計劃則各佔10%。
另外,基金會引入配對資助,鼓勵申請者盡可能從私人資金來源籌集資金,包括引入商業贊助,拉動商界機構的參與程度,促使業界循產業化方向發展等。
新機制的首輪申請的截止日期為明年4月30日,該局指考慮到對於擬於明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舉行的活動,主辦方有機會未能在新機制實施後按要求在擬議活動舉行日期至少六個月前遞交申請,文體旅局會作出特別過渡安排,容許有關申請按基金現行要求在擬議活動舉行日期至少4個月前遞交。
文藝盛事委員會伍婉婷:1萬人次KPI參加只是基本參考
文藝盛事委員會委員伍婉婷表示,以往盛事基金全年開放申請,但經過一年實踐後,認為全年處理申請的做法不理想,甚至申請人也希望有一個時間表,故參考其他政府委員會及民間批資助機構做法後,改為以固定周期形式接受申請,至於設6個月前須交表,是參考了許多不同活動做法,認為對大型活動申辦者而言是合理時間,也令委員會秘書處及申請人能做充分準備。
至於設立KPI一事,她稱是希望審批能規範化,並為申請人提供一個參考,強調申請指引所列明須1萬人次參加等只是一個基本參考,會因應不同項目及活動,以及申請人提交的計劃書,定立不同的KPI,不會劃一處理。不過她稱若最終活動未能達到經批核後的KPI,則不排除會扣除部分資助款項。
基金過去一年半批出17個資助項目,但新機制後每年考慮不超過10個項目,伍婉婷稱以往未有設限是因最初社會無信心舉辦大型活動,希望盡快有基金支持,但到今日社會需求已不同,故希望更針對性支援一些有需要的盛事。
引入商界配對資助是大勢所趨
她補充,配對引入商界配對資助是大勢所趨,因文化藝術創意產業化不能單靠政府資源,聯動民間商界才先可持續發展,需商界支持才能更加多元化,認為大企業有固定撥款更能在民間推動文化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