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麻杜仲七葉參」未經註冊 一男涉售藥被捕 衞生署籲勿服用
衞生署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一款標示為「天麻杜仲七葉參」的口服產品,因該產品懷疑含有未標示受管制的藥物成分。翻查資料,該藥物聲稱可治風濕及腰酸背痛。
衞生署今日(29日)聯同警方執法,拘捕一名66歲男子涉嫌非法售賣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調查顯示,「天麻杜仲七葉參」含有雙氯芬酸、特比萘芬及對乙酰氨基酚,為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發言人重申,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的包裝上,必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
疑出售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一男被捕
衞生署今日聯同警方執法,到西營盤拘捕一名66歲男子,涉嫌非法售賣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衞生署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圖中所示一款標示為「天麻杜仲七葉參」的口服產品,因該產品懷疑含有未標示受管制的藥物成分。衞生署會繼續跟進和調查事件。
衞生署發言人稱,較早前接獲情報,一間位於西營盤的列載毒藥銷售商(通稱為藥行)的處所涉嫌出售上述產品,立即採取跟進,並到該處購買樣本作化驗。化驗結果顯示,樣本含有雙氯芬酸、特比萘芬及對乙酰氨基酚(即撲熱息痛)。前二者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而包含在藥劑製品內的對乙酰氨基酚則屬《條例》下的第2部毒藥。有關產品懷疑屬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必須在醫生指示下使用 過量服用可致嚴重肝損傷
雙氯芬酸屬非類固醇消炎藥,可用於止痛;特比萘芬屬抗真菌藥。含有雙氯芬酸及特比萘芬的口服產品均屬處方藥物,必須在醫生指示下使用,憑醫生處方才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獲授權藥房購買。另外,對乙酰氨基酚屬止痛退燒藥,過量服用可導致嚴重的肝損傷。含有對乙酰氨基酚的藥劑製品屬第2部毒藥,只可在藥房或藥行購買。
衛生署:所有已註冊藥劑製品包裝附註冊編號
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的包裝上,必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發言人申,已購買相關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有疑問或服用後感到不適,應立即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九龍彌敦道345號永安九龍中心18樓1804-0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