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黨估計「超級泥頭山」堆泥逾萬噸 促政府收回土地
撰文:陳惠嫻 鄧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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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圍「超級泥頭山」事件掀起非法傾倒泥頭風波。工黨李卓人表示,自2009年河上鄉倒泥事件後,政府於2013年通過法例,規定若堆泥範圍超過20平方米,須事先得到環保署同意。不過,今次天水圍事件涉事地盤並無相關證明堆泥已得當局批准,相信屬於違法傾倒泥頭。
「超級泥頭山」鄰近私人屋苑嘉湖山莊,居民林太表示,三月初透過whatsapp街坊群組,得悉附近出現泥頭山,面積達到兩個標準足球場,約三、四層樓高。而她每天掃地時均發現塵土飛揚。她表示,自己幾日前與街坊實地觀察,發現泥頭車出入頻繁,故決定向趙恩來尋求協助,遂揭發事件。
對於前元朗區議員盧旭芬表示,泥頭山十多年前已存在,林太表示,不排除這個可能性,但現時泥頭山的規模的確很龐大,認為情況正在惡化。
工黨社區幹事趙恩來估計,目前該地已堆積超過一萬噸泥頭,相信事件於過去兩個月發生。而過往每逢發生非法倒泥,政府通常只發警告信,最後事件不了了之。他促請當局嚴正執法,加緊檢控泥頭車司機和土地擁有人,以及強制要求所有持牌泥頭車裝置安裝全球衛星定位系統,以方便追蹤違法車輛。對於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土地擁有人,他建議規劃署引用地契條款收回土地。
李卓人指,非法傾倒泥頭可牟取暴利。一輛泥頭車可盛載7至10噸廢料,根據現行法例,在堆填區傾倒一噸泥頭需付27元,一噸建築廢料則需約120元;然而在非法堆泥場,一噸廢料只需收取7元,意味著每輛車只是收費數百元,故非法堆泥場甚受歡迎,絕對有利可圖。他促請政府展開全港性調查,杜絕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