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續牌11.18起須登記聯絡 紙本要預早三個月內核實 詳情一覽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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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通過法例容許警方以電子方式發出交通違例事項告票,包括違例泊車定額罰款通知書(俗稱「牛肉乾」),運輸及物流局早前指運輸署會在今年11月18日起向車主、駕駛執照等持有人蒐集電子聯絡方式,以準備明年第一季執法。

警方聯同運輸署今日(1日)交代實施細節,由11月18日起,運輸署在處理各種牌照申請時,向車主、駕駛執照及相關牌照持有人收集已核實的電子聯絡方式,網上申請續牌則即時會透過一次性密碼核實;至於紙本申請,則須交表前三個月內透過網上平台核實電子聯絡資料,平台將於11月4日推出。警務處計劃2025年上半年逐步推行告票電子化,詳情會在實施前公布。

今年9月警方在元朗打擊違泊,共發出逾2,80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包括約800張「電子牛肉乾」。(警方提供)

警方及運輸署表示,正式執法後警方會於發出告票時,根據該電子聯絡方式,向其發出電子告票。若是流動電話號碼,告票會以電話短訊發出;若是電郵地址,則以電郵發出。電子告票內容將再有足夠資料,容許違例人士根據該短訊或電郵清繳罰款。

運輸署提醒,11月18日起新申請駕駛執照和車輛牌照等21項牌照或續牌時,須提供和核實香港流動電話號碼或電郵地址作為電子聯絡方式。做法如下:

網上申請:

經網上遞交牌照申請,申請過程中將提供並以一次性密碼核實電子聯絡方式

紙本申請:

運輸署仍會接受紙本邀交牌照申請,但須於遞交表格前三個月內,經運輸署指定網上平台提供並以一次性密碼核實電子聯絡方式,再在表格填寫同一經核實的電子聯絡方式並遞交,指定網上平台將於11月4日上午10時推出。

更改電子聯絡方式

如電子聯絡方式有所改變,須在72小時內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的網上服務或遞交TD559表格通知運輸署;

警方明年上半年將開始逐步推行告票電子化。(夏家朗攝)

運輸署稱,經核實的電子聯絡方式需待相關牌照申請獲批後,才會自動更新至其駕駛執照及其名下所有登記車輛的紀錄,若未能提供或核實電子聯絡方式,或提供的電子聯絡方式與核實紀錄不符,申請將未能處理。

更新「電子聯絡方式」紀錄三部曲

1.申請前先核實「電子聯絡方式」

2.遞交牌照申請

3.牌照申請獲批後「電子聯絡方式」紀錄才會更新,會自動套用到駕駛執照及名下登記車輛

運輸署總行政主任周偉表示,11月18日前的登記牌照或續牌不須做電子聯絡方式核實,另因核實「電子聯絡方式」的目的,為確保有效準確聯絡市民,每次核實的記錄有效期為三個月。

他說,「核實電子聯絡方式」的網上平台,只會要求市民輸入身分證明文件號碼、電子聯絡方式、一次性密碼。若有假冒運輸署的網上平台索取其他個人資料,例如銀行、信用卡資料,甚至要求市民繳交牌證費用,必須提防,並向警方舉報可疑網站。另運輸署短訊只會以附有「#」號的「#TDeContact」發送人名稱發出,協助市民識別真偽,不會發出附有超連結的短訊或電郵。

立法會今年6月通過法例容許警方以電子方式發出交通違例事項告票,包括違例泊車定額罰款通知書(俗稱「牛肉乾」)。(警方圖片)
警務處交通總部警司聶凱鵾則稱鼓勵駕駛者提早提交資料,但不打算強制要求。(夏家朗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