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案檢控劃線? 鄧炳強:違法事情合法化 五年未起訴非不公

撰文:譚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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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反修例事件中,約6000名被捕人士至今未被起訴,有意見提出希望政府「劃線」,不再檢控被捕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認為是「將非法事情合法化」,除非法例訂明檢控時限,否則「劃線」有違法治精神和原則。
部分涉案人士被捕至今五年仍未獲審訊,鄧炳強否認是不公平,認為警方需要時間取證,例如逐格檢視閉路電視片段,「我幾時有證據,我咪幾時去拉你」。他又舉例部份人犯法後,「走咗佬20年,番嚟我哋都會一樣拘捕佢,呢個就係法治嘅精神」。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不認同就檢控反修例案件被捕者「劃線」。(譚曉彤攝)

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早前建議,為檢控反修例被捕者「劃線」,不再檢控。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多間媒體訪問表示,律政司承諾不會檢控並不符合法治原則,又說6000名被捕者能正常生活,不受案件影響。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28日)表示認同林定國的說法,認為法治精神是當有足夠證據就提出檢控,除非法例列明檢控時效。對於有人提出「劃線」的建議,他認為「呢個係將非法事情合法化,我覺得呢個不符法治原則,非法就係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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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被捕者五年未被檢控 鄧炳強:我幾時有證據,咪幾時去拉你

反修例事件至今五年,部分被捕人仍未審訊,鄧炳強不同意是不公平,「如果我明知有證據,知道你係邊個,我特登唔去拉你,我等下先,鍾意先拉你,咁呢個就梗係唔啱,但係我地要時間去取證,係合理嘅」。他舉例稱2019年「郁下幾百人出嚟暴動」,警方要逐部閉路電視,逐格片段去辨認涉案人士,十分花時間,「我幾時有證據,我咪幾時去拉你」。

呢個(檢控)時間唔在於幾多年,有啲人犯咗法,離開咗香港,走咗佬20年,番嚟我地都會一樣拘捕佢,呢個就係法治精神。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

鄧炳強未有透露6000名被捕人的案件調查進度,他說會就着每宗案件檢視證據,如果足夠就會提出檢控。

反修例事件五周年,有6000名涉案者未被起訴。(資料圖片)

鄧:被捕但未檢控人士仍有自由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訪問中又表示,被捕但未被檢控的人士仍享有一般人所享有的自由,能夠升學、工作、旅遊。鄧炳強同樣說被捕人士能「繼續佢嘅生活」,有出入境等自由。但如果一個人曾經犯法,警方憑證據去拘捕是「天經地義」,不能說成拘捕行動令該人不享有自由。

反修例事件五周年,有6000名涉案者未被起訴。(資料圖片 / 張浩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