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養老|11.1起增至11間院舍 分布廣州、佛山、中山等5城市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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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擴展「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社會福利署今日(22日)宣布,由11月1日起,新增7間安老院為認可服務機構,總數增至11間,分布於廣州、佛山、中山、深圳和肇慶,為參加計劃的長者提供資助護理安老宿位。

社會福利署宣布,由11月1日起,將擴展「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新增7間安老院為認可服務機構。(社會福利署提供)

社署表示計劃下新增7間安老院為認可服務機構,其中5間由內地機構營運、另外2間由香港機構與內地機構合作營運,分布於廣州、佛山和中山,為參加計劃的長者提供資助護理安老宿位。

連同原有2間位於深圳、一間位於佛山和一間位於肇慶的安老院,參與計劃的安老院總數增至11間,分布於5個大灣區內地城市。

施政報告指,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的院舍數目將增至11家,分布在廣州、佛山、深圳、中山、肇興五個大灣區城市。(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分擔長者醫療費 每年門診費用最多一萬 住院最多三萬

施政報告亦提出,為這項計劃下的長者分擔醫療費用,每人每年的門診費用上限為1萬人民幣、住院費用上限則為3萬人民幣。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接受傳媒訪問時解釋,以有肺病、高血壓、糖尿的長者為例,上述門診費用足以支付他每月看一次醫生、及全年藥費;而上述住院費則足以應付長者中風、跌倒骨折,住院20日的費用。

「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最初為社署於2014年6月推行的試驗計劃,至2020年恆常化。有意參與計劃的長者須先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輪候資助護理安老宿位。計劃提供的屬資助服務,長者在計劃下,入住廣東院舍後,無須再支付在院舍的食宿費用、護理服務及個人照顧費用以及基本醫療費用;但長者須自費項目包括消耗品,例如尿片、傷口敷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