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簡樸房|11萬劏房三分一不符標準 消息:料4年後取締

撰文:吳美松 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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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16日)發表其任內第三份施政報告。就解決劏房的方案,政府提出立法方式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即「劏房」的出租制度,並將合標單位命名為「簡樸房」(Basic Housing Unit, BHU)。「簡樸房」最低標準訂為不少於8平方米,而且必須有窗、以及獨立廁所等。

政府消息人士指政府將於12月初在立法會提出諮詢,並舉行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希望2025年可在向立法會提交草案;消息人士預期4年可開始取締不合規劏房。

現時有約11萬戶人家居住在「劏房」單位,消息人士指當中有4成人沒有申請公屋,他們屬資產超出公屋資產限額,或沒有香港居留權人士;在11萬戶中,有兩至三成單位不足8平方米;計及其他條件,則估計整體有三分一「劏房」單位不合規要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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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萬戶人住劏房 4成或不符公屋申請資格

李家超指,現時約有11萬戶人住在「劏房」。消息人士表示,11萬劏房戶當中四成沒排公屋,可能入息超出公屋申請要求,或為酷刑聲請者,即沒有本港居留權人士。消息人士又指出,政府想將「劣質劏房」清零,提供合理安全居住環境予有需要人士。

消息人士又指,不相信「簡樸房」制度推出後,會令「劣質劏房」的租金大幅上升,並稱指現時已有劏房租務管制限制租金加幅。

合資格「劏房」戶末來可以輪候簡約房屋或公屋;沒排公屋的「劏房」戶,政府可考慮為他們安排一些應急短期住宿,或繼續住在「簡撲屋」。消息人士強調,政府不希望將公共資源放在本來不應獲得相關資源的人手上。

業主出租不合標單位須負刑責 如無改善可罰款及監禁

李家超在施政報告指,不合標的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必須改建成合標準的「簡樸房」,由專業人士確認並申請認證,否則業主將不合標單位出租便要負刑事責任,住客則不須負法律責任。

「劏房」業主將可獲寬限期,以將不合標「劏房」改建成合標準的「簡樸房」。消息人士指,屆時業主需自行登記,填寫表格交給相關部門。其後業主需自費聘請專業人士為「簡樸房」作認證,政府不會給予津貼,惟有機會安排一些由專業團體提供的免費諮詢服務。

若過了寬限期,「劏房」業主仍沒有改善,將會受到「重罰」,如罰款或監禁,詳細將參考建築物條例等法例。至於是否如公屋般設舉報機制,或會否有「放蛇」行動等就要日後再議。

▼10月16日 李家超到立法會公布施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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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樸房」需有合理間隔廁所 不設獨立廚房作明火煮食

至於「簡樸房」的標準,就包括必須有窗、有獨立廁所、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等。消息人士指,政府建議「簡樸房」廁所要合理間隔,廁所和房都要有窗,「黑廁」可裝抽氣扇,房窗不可是面對大廈天井,要確保室內空氣流通;此外,要有獨立鋅盤,目的是希望「簡樸房」住戶不用在廁所中清洗食材,能更衛生。

「簡樸房」沒有要求設獨立廚房,消息人士說要有獨立廚房作明火煮食的話,需要加設防煙門等消防配套,相信「劏房」業主不會願意花錢處理;電磁爐已可解決大部份煮食所需,亦較方便。消息人士也提到,當局重視消防,或會要求房內設有滅火筒。

至於單位內的高度限制,消息人士指,與現時《建築物條例》的規定相約,相關規定主要希望不再有「樹屋、要爬入去、坐唔直」這類房間。

方案並非「最終局」 12月諮詢 料4年後取締

政府消息人士也強調,現時提出的方案並非「最終局」,仍會作諮詢、聽意見,有需時會修訂。而政府將於12月初在立法會提出諮詢,並舉行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希望2025年可在向立法會提交草案;消息人士預期4年可開始取締不合規劏房。

惟屆時如何執法,消息人士稱,仍要視乎當時的實際情況,包括考慮每個單位的環境。

消息人士亦指,當局會在確定「簡樸房」標準後,按其標準,檢視《床位寓所條例》下在消防及建築安全上的要求,惟現時單位內有12個或以上床位須申請床位寓所牌照的規定不會改變。

消息人士稱,床位寓所由最初百多間,至近年僅剩下7間,認為家庭及年青人無意住床位,不相信未來床位會大增。

▼10月16日 特首辦20圖解李家超施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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