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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強積金「對沖」25年5月1日實施 政府資助25年助僱主適應
撰文:客戶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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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於2025年5月1日(即轉制日)實施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的安排(「對沖」安排),改善僱員的退休保障。
如僱員在轉制日或之後開始受僱,僱主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將全數不可「對沖」其遣散費/長服金。僱主的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和歸因於僱員服務年數的酬金,則仍可繼續「對沖」其遣散費/長服金。
取消「對沖」安排不具追溯力,如僱員在轉制日前已受僱,僱主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仍可「對沖」其轉制日前受僱期所產生的遣散費/長服金。
25年資助計劃 協助僱主適應取消「對沖」安排
政府會向僱主提供為期25年、總額超過330億元的資助,分擔僱主在取消「對沖」安排後的遣散費/長服金支出,協助企業適應政策轉變。
資助計劃會按僱主同一年度內累計支付所有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服金轉制後部分,以50萬元為界線,劃分不同的僱主負擔比率,負擔比率以外的餘額由政府資助。在50萬元界線內的個案會獲較高資助。
在取消「對沖」後首9年,僱主就每名僱員所需負擔的款額更會「封頂」。如按負擔比率計算,僱主須負擔的款額超出「封頂」金額,僱主只需支付「封頂」金額。首3年的「封頂」金額低至3,000元。參考例子如下:
政府已推出網上計算工具,協助僱主及僱員計算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及長服金、僱主可獲的資助款額,以及僱員的權益總和。
想了解更多,歡迎瀏覽取消「對沖」專題網站:https://www.op.labour.gov.hk/tc/main.html
(資料由客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