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記分制實施 拒載、兜路扣幾分?罰則及乘客投訴方法一文看清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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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記分制今(22日)實施,涵蓋11項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若的士司機干犯相關罪行而被判定額罰款或定罪時,會同時被記分,當中濫收車費、拒載等罪行將被記10分,兩年間被記滿15分首次可被停牌3個月,其後每次6個月。

的士記分制9月22日生效。(資料圖片/黃浩謙攝)

的士記分制11項扣分事項是什麼?

的士記分制參考了現行的違例駕駛記分制度,涵蓋現行法例中屬刑罰較高的11項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包括濫收車費、故意拒載、沒有採用最直接而切實可行的路綫駛往目的地等。

該11項罪行按嚴重性被劃分為三級,分別給予10分、5分及3分;如某人因干犯有關罪行被定罪或負上繳付定額罰款的法律責任,會被記相應的分數。

的士記分制涵蓋現行法例中屬刑罰較高的11項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

的士記分制滿多少分須停牌?

在記分制下,當的士司機在任何兩年期間被記的分數累計至指定水平時,便會觸發相應的行動或罰則:

1、被記8至14分:運輸署署長會向該名司機送達一份違例記分提示;

2、被記10分或以上:該名司機亦會收到一份強制修習的士服務改進課程通知,並須在指定限期內自費修習以及完成有關課程,若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有關要求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個月,完成有關課程並通過考試後,該司機可從先前被記分數總數中減除三分。

3、被記滿15分或以上:該司機可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如屬首次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停牌期為3個月,其後再被停牌則每次為期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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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司機可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如屬首次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停牌期為3個月,其後再被停牌則每次為期6個月。

的士記分制乘客投訴途徑?

乘客一旦懷疑司機涉嫌任何不當行為,可記下司機姓名、車牌、司機證編號、事發的日期、時間和地點等資料投訴,可投訴方法如下:

1、1823

2、交通投訴組

3、向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