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未為唐狗作合適治療 官斥只是口說愛動物 囚14日准緩刑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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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七旬婆婆涉嫌在飼養3隻唐狗時,未向牠們提供合適環境,令牠們承受不必要的痛若,其中一狗患上皮膚病亦得不到妥善料理。她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虐畜罪成,另兩項虐畜罪脫。案件今(16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裁判官判刑時透露,被告過往亦有多次虐畜傳票案底,斥被告毫無悔意,口中稱愛護動物,行為卻未有考慮動物的福趾,判她入獄14日,但准緩刑30個月。

女被告徐玉蘭(69歲),被票控3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指她分別於2022年9月15日及12月7日,在葵涌城門道上一村,身為動物飼主沒有合理地及時帶同狗隻「千歲」及「小鬼」看獸醫接受專業治療;及於2022年10月3日沒有把狗隻「阿仔」飼養在合適居所,令3隻狗隻受到不必要的痛苦。被告只被裁定涉及狗隻「千歲」的傳票罪成。

女被告徐玉蘭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一項虐畜傳票罪成。(資料圖片)

唐狗千歲皮膚病已存2至3個月

李官早前裁決指,「千歲」皮膚病已存在2至3個月,被告卻未適時帶「千歲」讓獸醫診治,令千歲受不必要痛苦,裁定她此罪成:至於另外兩罪,李官則指不明白「阿仔」住所有何不安全的地方,及對證人描述「小鬼」傷勢有保留,故裁定兩罪脫。

過去有多宗涉及動物的傳票愛底

李官判刑時指,被告經審訊後定罪,斥其毫無悔意,不願承擔責任。李官又指,被告過去有多宗與動物有關的傳票案底,斥她口中稱愛護動物,但行為卻未有以動物福趾為先,對其照顧動物方面的不足視若無睹,終判其囚14日,緩刑30個月。

案件編號:WKS355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