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婦腦手術後中風兩年後亡 裁死於自然 家屬質疑開刀醫生疏忽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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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婦視力模糊求醫,發現有腦部有腫瘤須進行手術,惟手術期間始發現腫瘤侵蝕血管壁,導致大量出血,老婦兩人後中風,兩年後因支氣管肺炎離世。死者家屬質疑施行手術的馮正輝醫生,未有使用超聲波探測儀器減低風險。死因庭就事件作研訊,裁判官林希維今(12日)裁決時稱,是否應用超聲波等,應由院方臨床決定,最後裁定老婦死於自然,指其死因為腦膜瘤術後狀態下的支氣管肺炎。家屬庭外透露已就事件向醫務委員會投訴,及將進行民事程序,望能得公正裁斷。

手術後一直昏迷兩年後死

女死者陳偉瓊,2018年因視力模糊入院,檢查後發現腦部有腫瘤。同年11月1日,陳在聖德肋撒醫院接受腦部手術,自始一直昏迷,直到2020年12月23日在東華三院馮堯敬醫院離世,終年62歲。

女死者陳偉瓊的丈夫(左)及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裁決後陪同家屬見傳媒。(劉安琪攝)
女死者陳偉瓊在2018年11月1 日在聖德肋撒醫院(又稱法國醫院)進行腦部手術,兩日後中風。(資料圖片)

官指是否須用超聲波應臨床判斷

死因裁判官林希維裁決時指,陳因為腦膜瘤術後狀態下的支氣管肺炎,他認為切除腦膜瘤程序,是否須用超聲波等事宜,應交由院方臨床判斷,故死因庭不作出建議。林官最後僅向醫管局和東華三院馮堯敬醫院提出,死者死亡時間應為醫生完成心電圖後,確認死者心跳停止的時間。

手術時發現腫瘤侵蝕血管壁

代表涉案醫院和醫生的律師簡錦輝早前指,陳事發時因腫瘤包圍視神經而視力受損,醫生馮正輝建議進行手術。惟手術期間,馮發現陳的腫瘤侵蝕血管壁,導致大量出血,難以修復。陳其後於11月3日中風,由馮和另一醫生再進行減低顱內壓手術,專家同意控制顱內壓是合乎標準;

家屬認為應用超聲波探測儀減低風險

家屬同意手術必然會有風險,惟陳的個案涉及具挑戰性的手機,風險始終較大,認為超聲波探測儀器可幫助減低風險。

彭鴻昌指死於自然不代表醫生無疏忽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裁決後陪同家屬見傳媒。彭指死因庭裁定陳死於自然,但這並不代表涉案醫生馮正輝沒有疏忽,這一點應交由民事程序裁斷。

醫生與專家就是否使用儀器說法不一

彭又指,本案的重點為馮有否使用超聲波探測儀器,導向及協助手術進行。馮聲稱當時沒有適合儀器,以作導向及協助手術進行。惟專家醫生供稱,此種儀器早在30年前已在手術中應用,明顯否定了馮的說法。彭指家屬已就事件向醫務委員會投訴,並在尋求法律意見後,會再考慮民事方面該如何處理。

丈夫指妻曾諮詢多名醫生

死者的丈夫稱尊重死因庭裁決,並稱希望醫務委員會可以持平、公平公正地對待病人或死者家屬,作出合理的判決,不要因馮是著名醫生而影響到事實的判斷。丈夫又透露,他們事發前就陳的情況諮詢了多名醫生,只有馮講得十分輕鬆,更向陳保證手術不會致死或終生殘疾。在陳術後昏迷,馮只是每日來查看她約2至3分鐘。

本案不設陪審員,聖德肋撒醫院、醫生馮正輝及醫管局均被列為利害關係方,死者家屬則由大律師林敏純代表。

案件編號:CCDI-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