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小學童長期缺課 教育局不發入學令 社署:可研啓保護兒童機制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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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道指一名初小學生自2021年底長期缺課,教育局接報兩年多,未有按指引向家長發出警告信及入學令。教育局回覆傳媒查詢時指,2021年11月接獲學校呈報、並確立個案,一直有跟進個案,過去三個學年已六度以書面形式向家長勸喻,又稱評估過個案家庭背景等因素,不建議發出入學令,而是透過專業團隊以其他方法支援。

社署回覆時指,2023年1月接獲有關學生缺課情況的電話諮詢,當時建議學校繼續支援缺課學生,至今年1月,接獲一名醫護人員轉介個案,知悉有關學生的缺課問題一直未有解決,經過多次家訪和輔導等,有關學童繼續在沒有合理原因下缺課,服務課認為需適時召開懷疑虐待兒童多專業個案會議,為有關兒童制訂跟進計劃。

教育局回覆傳媒查詢時指,2021年11月接獲學校呈報、並確立個案,經評估及考慮個案家庭背景、家人與學生情緒狀態後,不建議向家長發出警告信或入學令。(資料圖片)

教育局六度書面勸喻學生家長 稱不建議發警告信或入學令

據《明報》報道,一名初小學童自2021年底長期缺課,教育局接報兩年多,卻未有按指引,於學生連續缺課的第二個月月底向家長發警告信、並在第六個月月底發入學令。而教育局上月發出的最新指引,則已刪去相關發出入學令的時限要求。

教育局稱2021年11月接獲學校呈報、並確立個案,其後持續與家長聯絡,在過去三個學年六度以書面形式向家長勸喻。信件發出後學生缺課情況有所改善,雖斷續上學,表現反覆,缺課組經評估及考慮到個案的情況及多個因素,包括家庭背景、家人及學生情緒狀態等後,不建議向家長發出警告信或入學令,而聯同專業團隊透過其他方法繼續幫助學生及家長,希望最終能長遠解決問題。

教育局指部份個案涉及家長問題 需額外輔導和支援

教育局晚上補充稱,更新通告第21/2024號與舊通告第1/2009號,學校向教育局申報缺課程序及個案處理流程所提供的指引內容一致。局方指一直以來,缺課或會涉及學習以外的其他問題。因此學校如發現學生或家庭有缺課以外的問題或需要,例如懷疑虐待兒童個案),會按情況轉介至社會福利署、相關社會服務機構或警務處跟進,全方位解決學生及其家庭面對的問題,絕非新增的要求。

局方指有關所謂將處理缺課個案的責任推卸給學校及其他政府部門的說法失實,完全不合理,而且違反跨專業合作的精神。

該局重申,導致學生缺課的原因眾多,包括不良生活習慣(如沉溺上網或隱蔽行為)、學生精神、情緒或心理問題、家庭問題(如家長婚姻、家長精神、情緒或心理問題、家長帶同子女間歇離港)等,而大部份個案牽涉多於一種因素,跟進過程因應情況,或需較長時間,才能穩定復課;當中更有部份個案涉及缺課學生家長的問題,需要額外輔導和支援。

由於每宗缺課個案都有其獨特性,局方已提醒缺課組人員在處理個案時須要考慮的原則及因素,並指示人員在合理和適當的情況下,盡快將個案提交內部檢討委員會討論及徵詢相關部門的意見,無須等待至第六個月月底才考慮發出入學令。

社署指2024年1月服務課接獲一名醫護人員轉介個案,知悉有關學生的缺課問題一直未有解決。(黃偉民攝)

社署:可評估啓動保護兒童機制的需要

社署回覆則指,2023年1月接獲有關學生缺課情況的電話諮詢,期間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社工知悉校方已將個案通報教育局缺課個案專責小組跟進,遂建議學校繼續支援缺課學生,學校亦可因應個案的情況和需要再次聯絡服務課。

直至2024年1月,社署服務課接獲一名醫護人員轉介個案,知悉有關學生的缺課問題一直未有解決,認為可聯同學校和教育局作出跟進,並可進一步評估啓動保護兒童機制的需要。

社署其後經過多次家訪和輔導等,有關學童繼續在沒有合理原因下缺課,認為需適時召開懷疑虐待兒童多專業個案會議,為有關兒童制訂跟進計劃。服務課社工會繼續與學校人員跟進有關學生及其家庭的福利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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