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重聘員工合約 律師直指「不合理、不道德、很折墮」

撰文:羅嘉凝 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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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亞視員工今早如常上班,而亞視更重新聘請160名員工。(梁鵬威攝)

亞洲電視今日(5日)重新簽約聘請160名員工,即日發放3月份人工之餘,更承諾同月底額外發放多一個月糧,但條款列明員工不可在4月2日之前,向亞視追討今年1月和2月欠薪。律師黃國桐閱覽有關條款後,批評該合約「不合理、不道德、很折墮」,又指追討欠薪是員工的法律權利,不恥亞視利用部分員工急需要錢的心態,就訂立此不公平條款。

今日亞視向員工發放「員工函件」,黃國桐指出這是全新的服務合約,不明白把發放3月份薪酬,以及4月2日前不可向亞視追薪兩者扯上關係。他指新合約是「不合理、不道德」,又指追討欠薪是員工的法律權利。他直指亞視推此合約「很折墮」,利用員工急需要錢的心態,誘使其推遲追討被拖欠的血汗錢。

大狀促盡快檢控亞視欠薪

而大律師陸偉雄則認為,新合約條款「很奇怪」但沒有違法,形容條款「精密、經小心策劃」,因為條款並非要員工放棄追討欠薪,而只是在4月2日前追討。他分析,亞視幾經辛苦與臨時清盤人德勤達成協議,可營運至4月,所以擔心員工在此期限前再啟動破欠基金申請要亞視清盤,因而事先訂明這些條款。

他指出,亞視早已拖欠員工1月和2月薪金,「政府理應在任何時間,也可以告亞視」,他認為政府應盡快檢控亞視。

過去十年詐騙破欠罪成案件少之又少

現有230名前亞視員工申報破欠基金。而過去申報破欠基金個案很多,不少涉及酒樓突然結業,員工求助無門,而過去十年詐騙破欠的案件罪成比例極少。於2005年, 首次有員工被檢控詐騙破欠基金而罪成的案例,6名被欠薪的「恒好海鮮火鍋酒家」員工,向勞工處虛報誇大金額,騙取4,000至1.5萬元不等,被判罰款共2.5萬元,是勞工處首次引用《破產欠薪保障條例》作出檢控的案件。

至2009年,一名收購商人接手經營一間火鍋店後,發現上手東主拖欠32名員工共9日薪金後,建議員工申請破欠基金時訛稱遭欠薪一個半月,商人後被裁定煽惑欺詐罪成,判處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而最近一次已是2012年,一對夫婦於5年內,先後經營6間不同名的酒樓,每次酒樓結業後,隨即以「借屍還魂」方式在原址,利用舊有工具及原班人馬經營,涉向清盤人隱瞞資產,詐騙「破產欠薪保障基金」逾78萬元特惠金,最後被判入獄3年,及取消公司董事資格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