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不滿舊式公屋9月起須封走廊氣窗 專家稱具消防安全需要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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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舊式公屋住戶指,收到房屋署通知,稱從今年9月起為配合消防條例,所有1987年或之前落成的公屋單位,都必須將單位走廊位置的氣窗封死,引起部份居民不滿。有市民指封窗將影響單位空氣流通,對無安裝冷氣的長者影響最大。但消防專家表示,有關措施具有必要性。

▼封窗前後對比圖▼

長者未必安裝冷氣 市民倡豁免確保空氣流通

TVB節目《東張西望》周二(20日)播出許小姐的投訴,她指母親居住的富山村最新貼出通告,稱基於消防條例需加裝防煙門,以及於9月起圍封所有單位的走廊氣窗。

許小姐表示,很多長者依靠氣窗通風,部份老人家吹冷氣後或感不適,家中並沒有安裝冷氣機,封窗恐令室內空氣難以流通。 許小姐認為,該規定應讓長者獲得豁免。

失火後毒煙容易飄散 封窗後具半小時抗火性

《東張西望》指出,《消防安全條例)於2007年已經生效,質疑房屋署為何於現時才下令圍封氣窗。

據前消防學校校長徐漢榮稱,多年來的經驗及教訓,以及相關研究顯示,有必要提升防火規則。由於氣窗沒有抗火性,假如有單位失火,毒煙很易飄散到其毗鄰家中,危及住戶安全。

前消防學校校長徐漢榮解釋封氣窗具消防安全需要。(《東張西望》截圖)

封窗後有半小時的抗火性,起碼能阻擋濃煙及大火約半小時。對於有市民建議部份住戶豁免,徐漢榮指未封窗的單位一旦不幸失火,將會令濃煙飄散到走廊及其他單位,影響他人安全並阻礙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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