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波鞋穿一次即褪色 防水鞋不防水 有商戶處理不當引糾紛

撰文:郭梓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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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今日(19日)發布新一期《選擇》,當中提到三宗涉及運動鞋質素參差的投訴個案;其中有事主花750元買入新鞋,僅穿一次便褪色但不獲退換;另有越野鞋穿一次,鞋跟即掉屑。也有事主花近1,200元買防水鞋,發現運動鞋入水,事後獲更換同款運動鞋後,仍出現同一問題。

消委會指出,運動鞋作為功能性商品,消費者期望產品具一定耐用性;但當質素有問題,而商戶又不處理時,便容易發生糾紛。

(資料圖片 /余俊亮攝)

花約1,170元,於一品牌專門店買入防水運動鞋的何先生,在10個月內只穿著5次,卻在後來發現運動鞋有入水情況,並交到專門店檢查。店方後來確認入水問題,並安排何先生更換同款鞋。

不過2個月後,何先生發現新鞋同樣有入水問題,遂再向專門店查詢,並交往原廠檢查。2個月後獲告知未有入水問題。而何先生取鞋後,卻發現檢查前完好的內側膠邊出現剝離,後再向店方反映,在不獲處理下向消委會投訴。店方在消委會介入下,指膠邊剝離不受保,但同意退回8成售價(約935元),事件才得以告終。

兩宗個案僅穿一次出事 商戶一間不退換 另一間只供半價購買

另一宗投訴則涉及以750元買入一對藍白色運動鞋的黃小姐,她於沒有下雨期間穿著該運動鞋出行,運動鞋僅一次便出現褪色;向品牌反映後,卻只獲回覆褪色是「自然耗損」不能退換。她遂向消委會投訴,品牌回覆表示,運動鞋生產符合原廠標準,即使只穿一次,也不能排除儲存、使用環境等因素影響,故不作退款。

最後一宗投訴,同樣是買鞋後第一次穿著發生,以1,500元從一家連鎖運動用品店買入越野跑步鞋的古小姐。她穿著該雙鞋進行15公里越野跑後,發現鞋跟掉落膠屑;向店方要求退換,惟店方指要填一份申請表,並等7至14天由品牌檢查產品。

(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不料2周後跟進退貨時,店員再改口稱要21日,又寫改申請表內容。而在一個月後,店方再聯絡事主,引述代理稱掉落膠屑不影響功能,拒絕退換。

消簍委會接投訴後,店方承認使用舊表格不當,但重申代理商結果,並已轉交投訴。代理方則指掉屑可能涉及碰撞、摩擦,不涉產品缺陷,但可提供半價優惠於店舖購買同款鞋。結果店卻知不知情,並在稍後時間才確認有關優惠。

(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消委會:消費者對功能性商品有期望 商戶處理不當易生糾紛

消委會指,運動鞋作為功能性商品,消費者期望具一定耐用性,當質素有問題,商戶不處理便易生糾紛。消委會又提醒消費者,買鞋前應留意產品是否符合自己要求,包括尺寸、穿著體驗。網購也要留意條款,以免買入不能退換的產品。至於運動鞋、皮鞋會受物料、長期閑置受影響,故不應過分購買造成浪費。而收貨後,消費者也應盡快檢查產品,以及保留收據,以便獲得售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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