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足助教脫非禮罪 再被控同案非禮另一人 認為不公求覆核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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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足代表隊前助教黃子偉,被指3度非禮其公司一名女下屬,經審訊後於本年3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他在3個月後又再被控非禮另一名女子。黃之後透過律師去信律政司,要求覆核警方再次檢控他的決定,律政司其後回覆表示會繼續檢控。黃昨(14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律政司「一案兩告」,要求推翻繼續檢控的決定。

脫非禮X罪後即被控非禮Y
申請人黃子偉,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黃被指於2021年7月至9月,三度非禮女子X。他否認三項非禮罪受審,裁判官本年3月裁定他罪名不成立。但律政司於今年6月再控告他兩項非禮罪,指他於於2021年1至5月間,非禮另一名女子Y。
黃曾去信要求覆核警方檢控決定
入稟狀透露,黃於本年7月18日透過律師去信律政司,要求覆核警方檢控他非禮Y的決定,律政司同月24日回覆稱會繼續檢控。
指兩案屬同一案不應再告
黃認為兩者屬同一案件,他因涉非禮X和Y而被捕。根據相關法律原則,除非有合理的原因,否則同一案件的所有控罪應同時檢控。惟控方是次分開檢控,未有合理的原因。他又指X和Y在決定報案前,曾經作出討論。根據警方的調查報告,警方決定再拘捕和檢控黃前,未有向律政司取得法律意見。黃認為他不應被控非禮Y。
案件編號:HCAL133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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