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人遭欠薪 分包商聯會:短期內難解決 待付款保障條例通過

撰文:何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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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建造業總工會近日接獲多宗建造業欠薪求助,涉及多個私人工程地盤,涉款超過三千萬,超過五百個工人受影響。有工人被拖欠三至四個月薪金,香港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會長伍新華今日(26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業界一直存在「價低者得」、「先收款,後付款」等的問題,短期內無法解決。相信有待《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草案》通過則可以慢慢令情況變好。

香港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會長伍新華表示,業界一直存在「價低者得」、「先收款,後付款」等的問題,短期內難以解決,有待《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草案》通過,可以逐步改善情況。(羅君豪攝)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昨日(25日)表示,近日接獲多個地盤工人求助、指被直屬僱主無理拖欠薪金3至4個月或以上,涉及多個私人工程地盤,涉款超過三千萬,超過五百個工人受影響。香港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會長伍新華今日(26日)在港台節目表示,建造業界一直存在「價低者得」、「先收款,後付款」、「大細糧」等問題,而近幾年問題越來越嚴重,「假設一間公司用低成本價接標,咁就會拖欠分包商嘅款項,即如果有十個樽,但每接一單(工程)就少一個蓋,依家我懷疑啲公司有冇五個蓋,佢哋根本就唔夠錢冚」。

伍新華指,現時因《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草案》仍未通過,所以基本上是無法短期內解決上述問題,他說:「我都叫啲同行自己睇住嚟做,如果唔係就好易血本無歸」。他續指,相信若《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草案》通過,雖不能快速、完全解決問題,但可以令情況慢慢變好。

《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草案》 禁「先收款、後付款」等條款

《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草案》建議針對改善合約付款條款,如禁止合約設有「先收款、後付款」等不公平付款條款,並規定付款方須在收到申索方申索後30日內回應,60日內付款。當付款爭議出現時,申索方有權於28日内啟動審裁,合約雙方要透過獨立審裁員解決付款爭議。如付款方沒有在限期前支付申索款額,申索方有權行使停工或減慢工程進度的權利,減少工人被「拖糧」的機會,保障前線工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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