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醫療署|研制新例審核私醫服務 不達標無法參與政府資助計劃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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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衞生局轄下基層醫療署於昨(15日)成立,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表示,港府研究制定新法例,賦予基層醫療署權限和法定權力,當中包括審核私醫服務,並訂立作為家庭醫生的「金標準」,如不達標無法參與政府資助計劃。

此外,基層醫療署亦會檢視及整合現時在衞生署轄下的部分基層醫療服務,預計在今屆政府任期内完成相關立法工作。

基層醫療健康專員彭飛舟(左)及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黃浩謙攝)

今屆政府任期内完成相關立法工作

近年政府大力推動基層醫療,並在昨日成立基層醫療署,統籌由公營及私營提供的基層醫療服務,當中包括定義基層醫療服務提供者、審核和監察相關人員的服務質素,預計在今屆政府任期内完成相關立法工作。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解釋,成立法定組織的原因除了是希望可以給予市民明白政府是有決心推動基層醫療發展外,亦希望賦予基層醫療署權限和法定權力去推動措施及政策。

計劃為家庭醫生訂立「金標準」

至於為何要審核私醫服務,李夏茵指出,現時醫生在畢業後無需修讀家庭醫學專科已經可以在地區提供服務,惟相關醫生的質素和水平如何,現時卻無法審核,故日後計劃為家庭醫生訂立「金標準」,「佢哋提供依啲服務嘅時候質素和水平係點樣呢?收費係點樣呢?有無有合乎一個標準嘅流程或者最新的藥物,佢會唔會有依方面嘅認知呢?」

她續指,醫生達到相關標準才可以加入《基層醫療名冊》,否則會被剔除,無法參與政府資助計劃。

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右)表示,醫生達到相關標準才可以加入《基層醫療名冊》。(黃浩謙攝)

病人可看基層醫療署投訴醫生 不排除轉介醫委會跟進

李夏茵提到,日後基層醫療署亦會接受投訴,如醫生在基層醫療服務定價與收費不一及服務水平有商榷餘地等,而當署方在調查時發現投訴事項與醫生守則有關,亦不排除會轉介去醫委會,「服務就係基層醫療署去睇,而醫生本身的道德操守就會係醫委會。」她補充,如果醫委會裁定該醫生有操守問題,基層醫療署亦會考慮會否在《基層醫療名冊》剔除。

基層醫療健康專員彭飛舟則指,現時《基層醫療名冊》已有3,800名醫生參與,而日後將會重整名冊,要求名冊內的醫生必需要提供基本的基層醫療服務,相信訂立標準後不會有太多醫生選擇離開名冊,「今時今日好多醫生嘅專業水平係高,如果你睇埋外地嚟講,香港社區裏面提供服務嘅醫生水平,同世界比較我哋係唔差。」

基層醫療健康專員彭飛舟相信訂立標準後不會有太多醫生選擇離開《基層醫療名冊》。(黃浩謙攝)

計劃訂立轉介專科治療標準 有需要才轉介

基層醫療署亦希望訂立轉介專科治療的標準,因現時市民可以直接去專科醫生求醫。彭飛舟表示,未來希望就不同疾病訂立標準,普通科醫生在進行一定的檢查或治療後,認為仍有需要才轉介專科治療;同樣地專科醫生亦可因病人情況,轉介病人去普通科醫生治療。

他表示,署方未有計劃去立法規定什麼情況才可以轉介,但認為只要訂立了一個公認的標準後,行業都會跟隨,而相關標準亦是公開予市民查閱,減少市民會因不放心病情而再去求診專科醫生。

至於服務整合方面,基層醫療署會檢視及整合現時在衞生署轄下的部分基層醫療服務,包括婦女健康中心、長者健康中心等逐步整合至各康健中心,第一步會將現時三個婦女健康中心交由地區康健中心提供,而未來亦有計劃會在18區康健中心提供有關婦女健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