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男分手後疑前女友結新歡 披露其資料兼負評 涉違起底罪被捕
撰文:郭梓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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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公署今日(12日)於九龍區拘捕一名21歲中國籍男子,懷疑他因前女友另結新歡,而在未經前女友同意下,於社交媒體披露其個人資料,涉嫌違反「起底罪」(《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被捕男子獲准保釋,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公署指,調查顯示被捕男子與女事主曾是男女朋友關係,兩人今年3月分手,該男子後於5月在懷疑前女友另結新歡下,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個人帳戶內,先後兩次發布數則包含前女友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其作出負面評論。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英文姓名、住址、手提電話號碼、照片及社交媒體帳戶名稱。
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感情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而「起底」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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