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賢缺席破產聆訊 遭法官頒令破產 曾稱已還款2萬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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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張秀賢被指向多名政界人士借錢不還,遭多番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和區域法院追討。前考評局通識科委員會主席賴得鐘曾入稟區域法院,向張追討14萬元,並於本年3月向高等法院申請頒令張破產。案件今(18日)於高等法院再訊,張缺席聆訊,法官陳靜芬頒令張破產。
呈請人為賴得鐘,賴曾任考評局通識教育科科目委員會主席,及香港通識教育教師聯會主席,他向張秀賢提出破產呈請。
張稱曾已還2萬債務
呈請方今要求法官在張缺席聆訊的情況下頒破產令,並透露張早前提交文件,但未有就相關債項作出辯解,亦沒說明是否對債項有爭議,只稱正在與賴協商,並已償還2萬債務。法官應呈請方要求頒令張破產,書面理由將在7月15日前頒發。
賴曾入稟追張逾14萬元
賴得鐘早前曾入稟稱於2020年11月,曾向張秀賢借出7萬,同年12月、2021年1月及5月,再借9萬元給張。雙方並曾訂4項還款協議,但張違反協協議未有還款,張只曾還款2萬,從2023年1月起更沒再還款,賴遂入稟區域法院向張追討14萬元,賴今年3月要求法庭頒令張破產。
案件編號:HCB 177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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