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沙井工作亡死因 控制室不知有人施工開動離心機 裁死於不幸

撰文:劉安琪
出版:更新:

渠務署外判女工人3年前在小蠔灣污水廠工作期間,疑墮約8米深沙井後死亡。死因庭早前就事件召開死因研訊,揭發渠務署職員當日未記錄有工人在沙井施工,控制室為取樣本而開動離心機時,不知沙井內有人。死因裁判官周至偉今(27日)指,女工於2021年11月18日下午約4時,為救丈夫進入回流井,吸入硫化氫暈倒,撞傷胸部,跌入水中遇溺,其死因是硫化氫中毒、胸部受傷及溺斃,裁定她「死於不幸」。死者丈夫庭外表示,將會有進一步法律行動。

死者王喜梅(46歲,下稱:王)於2021年11月18日,在大嶼山小蠔灣污水廠工作期間死亡。

死者王喜梅的丈夫李金華稱將會採取法律行動。(劉安琪攝)

官促署方盡快全面使用中央電子平台

周官最後引述渠務署和勞工處事後的調查報告,指渠務署已執行其中提及的中期及短期的改善措施,,包括實施「上鎖掛牌」制度並會加強員工培訓,及規定工人進入工地前須到控制室登記等,認為無必要再給予建議。至於中期及長期改善建議,渠務署尚在落實中、未全面執行,故周官建議渠務署盡快全面使用有影片分析功能的閉路電視,以偵查異常和緊急情況;另盡快全面使用中央電子平台,以管理、紀錄工作流程和通訊。

王的丈夫認沒帶救生繩等裝備入井

王的丈夫李金華早前供稱,當日他與工友在沙井換喉,妻子則在井口負責監測井內空氣狀況,但臨完成工作之時,工友說井內有污水流出。李說:「好臭呀。」之後與工友相繼暈倒。他指當日工友只穿防水衣工作,沒有扣上安全繩,又因井內空間有限,工作時沒把救生繩等安全裝備帶入井內,承認是違反守則及疏忽。

工人指王曾說要落井救老公

工人謝保光的口供,他當日曾聽到王在回流井口叫救命,之後見王意圖入井,謝即伸手欲捉住她,但王掙脫並說:「我要落去救我老公!」及後工人見到井內有人影移動,便嘗試呼叫王,但井內突然傳出淒涼呻吟聲,約2分鐘後消失。

工人梁炳根稱,當日在井內平台工作,見旁邊污水喉有水湧出,聞到刺鼻氣味,爬上樓梯時已失知覺並跌下來。(凌子淇攝)
渠務處二級監工陳偉樂稱,當日見死者王喜梅情緒激動,並欲下井救人,他與上司已即時喝止,惟不久後便聞有人跳入井。(凌子淇攝)
機電署維修技工鄭偉文稱,當日遇見死者王喜梅及稱有人暈倒,並無過問情況,因為要等上司處理。(凌子淇攝)
渠務署二級監工盧偉雄稱,他發現第4人時已氧氣不足,當時心想:「唉呀,救唔到你喇。」(凌子淇攝)

王死於高濃度硫化氫

參與救援的消防員供稱,王被發現時臉朝水中,左手被截斷,並已失呼吸脈搏。法醫則指,王體內有高濃度硫化氫,推測她曾吸入從井內傳出的硫化氫,因而暈倒並從高處墮井,期間背部撞擊牆壁導致多條肋骨骨折,其後出現溺斃跡象,最後死於高濃度硫化氫、胸肺受傷及遇斃;而其左手則有機會是被水泵扇葉切斷。

渠務署監工到場時發現開動了離心機

渠務署一級監工胡海鋒供稱,當日曾見死者在井口說有人暈倒,他看到井內有人倒臥,並聽到離心機運作的聲音,他遂趕到操作大樓,著工人關閉離心機,之後返回井口已不見王,但他沒再去了解井內情況,只顧接駁風機。監工同意他在現場一度是最高級職員,但案發期間只看過井內情況一次。

渠務署一級監工胡海鋒稱,當日知有工人到場,但因有事在忙,只叫下屬往查看,亦無過問情況。(凌子淇攝)
助理電氣督察鍾智偉稱,當日有學生到污水廠索取脫水污泥樣本,故須啟動離心機。(凌子淇攝)

控制室不知有人施工開機取樣本

電氣督察鍾智偉則稱,當日因有學生到廠房取污水樣本,而須打開離心機將污泥脫水。及至下午近4時,鍾收到胡海鋒通知回流井有人暈倒,遂趕至現場了解。控制室職員則指,當日控制室內並無記錄有人在井內施工,加上井口閉路電視損壞,他不知井內有人,批准啟動離心機。

職員翌日才補填有人在沙井工作

另有離心機操作員供稱,啟動離心機時,污泥脫水後,污水會被派至回流井,若有有人在井內會有危險。但當日無登記有人在井內工作,亦有職員的口供稱,事發後翌日,才在記錄冊上補寫當天有人在沙井工作。而事發地點的閉路電視,因為一個月前被撞壞未修理好,故未有拍到意外情況。

案件編號:CCDI-105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