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印被指欠債53億元 債主要求出售許於柯士甸道物業抵債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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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恒大集團被指欠債2.5萬億元,今年初被高院頒令清盤,恒大創辦人許家印,早前被高院頒令,須向和信恒聚投資控股中心,償還人民幣逾53億元債項,否則須要依據押記令出售其名下物業。和信恒聚今(26日)入稟高院,要求許交吉其位於尖沙咀柯士甸道於祥景樓一單位,並在法庭指示下,出售該物業以償還部份債項。

原告為和信恒聚(深圳)投資控股中心(有限合夥),被告為許家印。

恒大創辦人許家印,被指欠債被追53億。
許家印創辦的恒大集團,2024年初已被高院頒令清盤。

入稟狀指,高等法院早前就一宗建築及仲裁案件,命令被告須在限期內向原告償還人民幣約53.18億元及9100元押記令申請費用。否則,被告擁有的尖沙咀柯士甸道144號祥景樓6樓A室物業須依照押記令被押記。

《香港01》發現恒大創辦人許家印在香港剛開始發迹時來港購買的尖沙咀300多呎洋樓單位被釘契討債。(梁祖饒攝)
許家印於2000年曾報住的祥景樓中層A室,屬兩房一廳設計。(網上圖片)
《香港01》發現恒大創辦人許家印在香港剛開始發迹時來港購買的尖沙咀300多呎洋樓單位被釘契討債。(梁祖饒攝)

原告現要求法庭頒令,被告須立即交出該空置物業予原告管有,並在法庭指示下出售,或由原告委任適當的房地產代理或拍賣人作私下交易或公開拍賣。而該單位一經售出,被告須簽署轉讓契約,將該物業或被告在其中的權益轉讓其買方名下。若被告違反命令,法庭剛可委任合適人士代表被告簽訂轉讓契約等,該物業的按揭淨銷售收益餘額應支付予原告作部份償還。

案件編號:HCMP 1084/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