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濫用公屋|反對交還單位上訴兩年升9成 逾4成經聆訊後須遷出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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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因房委會發出遷出通知書而提出的上訴個案也隨之急升。負責處理公屋終止租契上訴個案的房屋上訴委員會,其主席張呂寶兒稱,反對交還公屋的上訴個案有上升趨勢,由2021年722宗升至2022年的1054宗,去年更升至1378宗,比2021年上升九成,而今年截至4月收到475宗上訴申請,張呂寶兒估計今年整體數字「不會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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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呂寶兒今日(20日)在《大公報》訪問指,以往上訴申請多涉及欠租,但自前年開始,涉及丟空或未經認可人士入住單位上訴個案增加,去年相關個案比率升至7成,共有960宗,今年首4個月亦有229宗,佔總數約48%,估計房委會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有關。

張呂寶兒稱,近年整體上訴個案有上升趨勢,由2021年的722宗升至2022年1054宗,2023年進一步升至1378宗,較2021年上升九成,而今年截至4月收到475宗上訴申請。張呂寶兒表示,去年經上訴委員會審理後、確認發出收回通知書個案有595宗,修訂個案有347宗,另有72宗是取消。

根據《房屋條例》,公屋租戶若有長期欠租、丟空單位甚至放租單位等嚴重違反租約條款的行為,可被房委會發出遷出通知書,限時交還公屋單位;若租戶有異議,可向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訴。( 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她又指,委員會去年開始將把委員人數由100人增至120人,且在周六及平日放工後時間加開聆訊時段,加快處理申請,現時上訴輪候時間由疫情時平均5、6個月,縮短至1.7個月,有信心上訴輪候時間不會大幅增加。

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早前預告擬向公屋輪候冊人士展開抽查,發現收入及資產已超出限額會取消申請資格。(房委會影片截圖)
房屋上訴委員會接獲的上訴個案,兩年間增加了九成。(資料圖片/郭梓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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