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5名衞生督察 涉盜竊食品樣本 包括罐頭鮑魚、法式蟹湯等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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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19日)公布,6月18日落案起訴五名食環署食安中心衞生督察,涉嫌濫用職權,沒有適當棄置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並串謀盜竊該等食品,涉及逾80件食品樣本,包括罐頭鮑魚、白松露醬、法式蟹湯、日本米及多款意粉。五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6月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食環署表示,已暫停該五名人員的職務,並加強措施善採購和記錄食物樣本程序。

廉政公署。(蘇煒然攝)

五名食環署衞生督察年齡介乎28至37歲,分別為陳映姍、林曉君、余鳳珍、劉承軒及李俊禧,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食安中心禁止人員蓄意訂購過多食品樣本

控罪指五名被告涉嫌於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間,串謀盜竊部分食安中心購買作食物檢測用途的食品樣本。

食安中心負責確保在香港出售的食物安全和適宜食用。案發時,五名被告隸屬食安中心風險管理科食物進╱出口組其中一個小組,工作包括對食品進行輻射檢測。

被告涉以公帑購總值逾88,000元食品樣本

根據食安中心規定,衞生督察應以公平合理的價格,購買隨機選擇的食品樣本作檢測,而每款食品樣本所需份量大約1,000克。食安中心並禁止其人員蓄意訂購過多食品樣本,或挪用任何未用作檢測的食品樣本。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應適當棄置於垃圾收集站,並須作妥善記錄。

五名被告所隸屬的小組於2022年中及2023年初就兩次食品輻射檢測,以公帑向五個食品進口商購買多款食品樣本,總值逾88,000元。

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資料圖片)

被告家檢獲逾80件樣本 有白松露醬、日本米及多款意粉

廉署早前接獲涉及食安中心人員購買食品樣本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廉署於調查期間發現,五名被告進行測試前已計劃挪用剩餘的食品樣本,不打算遵守妥善棄置食品樣本及作出相關記錄的內部指引。廉署人員其後在五名被告的寓所檢獲逾80件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包括罐頭鮑魚、白松露醬、法式蟹湯、日本米及多款意粉。

食環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因應本案所揭示情況,廉署正檢視食環署相關工作程序,並會提出防貪建議,加強監管,以杜絕不當行為。

另外,廉署已為食環署所有負責相關檢測工作的員工舉辦誠信培訓,提醒他們履行職務時必須維持高度誠信,不可利用職位謀取利益。

食安中心五名衞生督察遭停職。(資料圖片)

食環署:已暫停五名衞生督察職務

食環署發言人今日回應,因應廉署昨日起訴食安中心五名衞生督察涉嫌串謀盜竊,食環署已暫停有關人員的職務,惟因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評論個案。

發言人強調,食環署十分重視員工的紀律和操守,絕不姑息任何違法舞弊行為。署方已採取額外預防措施,包括細化工作指引、改善流程,以及提升食安中心採購和記錄食物樣本的應用資訊系統,以強化監督工作,並且邀請廉署協助改善有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