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杯店拖糧陷阱 酒店及餐飲從業員協會籲應徵者謹記簽約

撰文:林幸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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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及餐飲從業員協會今(19日)召開記招,交代手搖杯店僱主拖糧陷阱。工聯會黃大仙區區議員莫健榮表示,目前收到3宗手搖杯店拖欠薪酬個案,建議招聘平台擔起社會責任,加強企業監察。協會則呼籲求職者應徵時僅記簽署合同,以保障自己。

協會表示,遭拖糧事主阿晴和阿芷均曾在同一個以M為字首的招聘平台求職,並先後於同一間位於亞皆老街的手搖杯店上班。

酒店及餐飲從業員協會今(19日)召開記招,交代手搖杯店僱主拖糧陷阱。(林幸言攝)

僱主稱身在日本未能支薪 要求轉數出糧被拒

事主阿晴稱本年2月在亞皆老街的手搖杯店上班共五天(合計薪資$2000-$2500),到月尾向僱主請辭。她指自己於3月7日向僱主查問支薪一事,當時僱主表示暫時未能出支票,問她能否等到4月下旬支薪。惟到期依然未收到薪金,阿晴再追問下,僱主稱自己身在日本,離港前未能處理全部支票,聲稱希望從日本寄回支票。阿晴當時向僱主要求以銀行轉帳形式支薪,惟等了數天也未得到回覆,故向勞工處求助。

工聯會黃大仙區區議員莫健榮表示,至今收到3宗手搖杯店拖欠薪酬個案。(林幸言攝)

由於該名僱主未有現身於原定的調停日子,勞工處主任建議阿晴私下再向僱主追討,但僱主卻以阿晴求助勞工處一事轉移話題。其後勞工處介入跟進,僱主終在5月中下旬才支付薪資。

另一名事主阿芷則於本年3月下旬入職,因學業繁忙,只上班了約一星期,合計薪酬約4000元。她稱向僱主查詢薪金時,情況與阿晴一樣,僱主也稱自己身在日本,未能如期支付薪酬。直到4月下旬,阿芷再追問時、僱主又聲稱支票寄失。

直至5月,店方表示可以馬上支薪,並向阿芷索取地址,但仍拖延至該月中旬才收到薪金。與阿晴一樣,阿芷亦曾要求店方以銀行轉帳支薪,惟店方堅持以支票形式處理。

阿晴(右)當時向僱主要求以銀行轉帳形式支薪,惟等了數天也未得到回覆。(林幸言攝)

上班漏打卡 店方不計當日薪酬

阿芷指收到支票後發現薪金比原本少約$600,查問後才知悉自己其中一日忘記於上班時打卡,變相紀錄只有下班時間,無上班時間。因此,店方並沒有支付她當天的薪酬。她引述店方稱:「我點知道你返咗工之後會唔會喺中間嘅時間又出咗去呢?」她要求店方查看閉路電視片段,惟店方稱紀錄只保留3日。

阿芷表示可能店方覺得學生未必有耐性追討欠薪,故亦放棄追回欠薪。

阿芷(左)指、其中一日忘記於上班時打卡、只有下班記錄,被僱主扣除了當天薪金600元。(林幸言攝)

遭投訴店舖被指「慣犯」 梁靜雯籲求職者保存在職紀錄保障權益

酒店及餐飲從業員協會權益幹事梁靜雯指、涉事店舖非初犯,見有討論區帖文曾提及該店有拖欠薪金的習慣,呼籲求職者應徵前可查看該店風評,招聘平台亦須加強監察,設立投訴機制,予求職者遇到相似情況時申訴有門,並把重犯公司或店舖加入黑名單。她亦希望勞工處可多加巡視和改善措施。

阿晴表示自己並無簽署任何合同,只提供住址證明及銀行帳戶,只有口頭協議確定上班日期。

梁靜雯補充,求職者可保存WhatsApp對話及語言,以及支票及轉帳紀錄照片,到勞工處備案,以保障自己。梁稱:「唔好『我相信公司唔會呃我嘅』。」

梁靜雯指被投訴手搖杯店非初犯,見有討論區帖文曾提及該名有拖欠薪金的習慣。(林幸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