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停電|劉國勳倡政府調低懲罰門檻 無補償恐中電難交代

撰文:郭梓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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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周三(12日)因一電纜故障發生停電,影響區內多幢大廈,涉約2,250戶。政府要求中電盡快查明成因,並在4星期內提交詳細報告。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今日(14日)表示,政府與兩電去年11月就大型供電中斷事故,加入的新懲罰門檻過高,建議當局再作檢討;又指今次市民若無補償,恐怕中電難與公眾交代,中電也不應抱「唔駛罰錢就不了了之」的心態。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建議,當局應再檢討懲電力公司停電的懲罰門檻與罰則。(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倡向受影響居民派心意卷補償

劉國勳於港台《千禧年代》指,今次事件影響2千多戶,時間橫跨4個多小時,形容這類停電事件「接二連三」發生,已打擊市民對供電穩定的信心,故政府今次出手較重,欲徹底檢視整個制度以解決問題,包括從多次事故中,到底是出於系統性問題、設施老化,抑或人手管理制度等引致。

劉國勳續建議,兩電去年11月與港府協議,在大型供電中斷事故加入的新懲罰機制應再作檢討,他解釋說,「前幾單(停電)大家都覺得外力,就輕視咗問題」,但全港現時只有兩電(中電、港燈)設「准許回報」機制,現行懲罰門檻卻過高,以中電為例,其供電中斷時數達到1,500萬分鐘才會被罰;按今次事件計算,最少要7至8萬戶受影響,相當於半個黃大仙區停電罰則方生效。他認為政府要就此追加罰則,中電一方亦應仿傚前年天水圍停電,向受影響居民發放心意卷作補償。

事發後,中電人員到場搶修。(梁偉權攝)

他認為,上次增加大型停電事故補償,政府與電力公司都要明白,不只影響市民對供電穩定信心,也對電力公司本身建立多年的形象受損,「電力公司真係要虛心,唔駛罰錢就不了了之」。

現崇山有兩座大廈停電。(讀者提供)

黃大仙區議員楊諾軒於同一節目表示,當晚8點左右已收到街坊反映停電,並有到受影響大廈視察,而民政處、中電代表與關愛隊都有到場,並協助居民。其中受影響的美德樓因有後備電電梯可提供有限服務,故有居民選擇返回住所休息。

黃大仙中心受停電影響,場內漆黑一片。(黃大仙區友(黃大仙,新蒲崗,鑽石山,慈雲山 fb / Tommy Choi)
黃大仙下邨龍光樓停電。(黃大仙區友(黃大仙,新蒲崗,鑽石山,慈雲山......) fb /Hans C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