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廣西政協男子 認區議會選舉作非法行為 判社服80小時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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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出任廣西政協的男商人,於兩年前參選區議會時,在宣傳橫額和單張聲稱獲選區內的多個業主立案法團支持,惟其中五個法團從未在全體大會通過支持他,但他仍把部分橫額掛在那些大廈外面,事後被控以6項在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罪。商人早前認罪,今(5日)被判社會服務令80小時。
被告廖紹暉,35歲,求情時稱,案發後已取回大部份大廈的書面同意書,惟有一幢大廈的法團主席已離世故未能聯絡得上。辯方指被告一直「好乖」,由小到大一直努力工作,曾當廣西欽州市政協,本案只是「技術性犯規」,非故意違規,而還押14天已有很大教訓。裁判官考慮被告有悔意及其良好背景而判社會服務令80小時。
案情指,被告於2015年區議會選舉中,在油尖旺區的尖沙咀中選區參選。他於同年10月掛上多幅橫額,聲稱獲5個業主立案法團支持參選。被告又於翌月派發1000份單張,聲稱獲多個法團支持,包括涉案5個法團。惟涉案五個法團從未在全體大會通過支持被告。選舉主任接獲投訴,向被告查問。被告雖然補交部分法團的同意書,但未有呈交涉案五個法團的同意書。
案件編號:WKCC 304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