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廣場5年前錶行劫案 被指是幕後主腦男子 被裁搶劫罪成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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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廣場5年前發生錶行劫案,三名匪徒持氣槍和利刀行劫,掠去12隻名錶,總值逾76萬元。一名疑為案中主腦的男子其後被捕,被控以搶劫罪。控方在審訊時指,被告雖然未有親自行劫,但負責招攬其他劫匪。陪審團今(4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6小時,裁定被告搶劫罪成,法官把案押後至6月24日判刑。

兩名劫匪已認罪並判囚8年

被告李嘉文,29歲。他被控於2019年12月22日在銅鑼灣廣場一期的「易發時計」,連同李富超、李健良和另外一人,搶劫12隻手錶。他否認該罪,但承認處理贓物罪。涉案的劫匪李富超和李健良已承認搶劫罪,同被判囚8年。

被告李嘉文被指策劃2019年12月22日在銅鑼灣廣場的一間錶行,被裁定搶劫罪成。 (資料圖片)

被告識錶行東主 案發前一天曾到店

控方案情指,一名裝修師傅把被告介紹予涉案錶行的東主認識,並指被告是其姪兒,被告自此多番到該錶行,包括案發前一天,到銅鑼灣一期和東主打招呼。

3名劫匪持刀及氣枱搶劫

三名劫匪於案發日晚上6時許,打劫錶行。他們用錘擊破櫥窗,劫去12隻二手名錶,總值76.2萬元。期間,有劫匪用氣槍指嚇店員和商場的保安。警員接報到場,在商場的後巷檢獲一把刀、一把氣槍、兩個錘子和三隻被劫的手錶。此外,警方其後起回另外兩隻被劫的手錶。

其中一名劫匪劫9錶獲5千元報酬

控方指,雖然被告未有親自行劫,但他是本案的主腦。被告招攬本案的劫匪,並告知行劫的時間和交通。其中一名劫匪李富超在行劫後到被告的住所,把9隻手錶交予被告,被告則給他5000元作報酬。

被告事前曾稱知錘可打破櫥窗

此外,被告亦向另一名劫匪李健良稱,其外父為涉案的錶行裝修,所以被告知道錘子能打破該店的櫥窗。

案發當天被告曾到兩名刼匪的酒店房

被告於2021年9月17日,經深圳灣口岸返港時被捕。他在錄影會面稱,其外父從事裝修。案發當日,他到李富超和李健良居住的酒店房間,兩人當時正討論行劫計劃,並邀請被告參加,但他拒絶。同晚8時許,李富超登門造訪,並將劫去的名錶收藏在他的住所。

案件編號:HCCC7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