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龍基未婚妻王青霞案 作認罪協商押後訊 控罪指王訛稱是碩士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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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李龍基的36歲未婚妻王青霞(Chris)早前因涉逾期居留、使用虛假文書等7罪被入境處檢控,案件今日(2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辯方庭上透露和控方進行認罪協商,要求押後。裁判官遂把案件押後至6月19日再訊,期間王青霞續還押。根據控罪,王涉虛報有碩士學位,並涉違反逗留條件,在港期間於柯士甸學校工作,此外她逾期留港約3年時,涉向入境處人員訛稱數天前才從港珠大橋入境。

李龍基今到沙田法院旁聽,他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同時「無乜心情」,拒評論案件,但透露稍後將到律師樓。王青霞今出庭時,不時望向在庭內旁聽的李龍基。

李龍基今早亦有到庭旁聽。(詳看下圖)

▼李龍基未婚妻王青霞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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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庭上表示已準備聽取被告王青霞答辯,辯方則透露和控方進行認罪協商,要求押後三星期。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6月19日再訊,王須續還押。

被告王青霞,36歲。她被控7罪,包括兩項違反逗留條件、1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 、1項使用虛假文書、1項管有虛假文書、1項向根據或為執行入境條例第II部而合法行事的入境事務主任作出虛假申述,以及1項在香港入境時對其施加的逗留期限,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罪。

控罪指王訛稱有碩士位

王被控的7罪中,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虚假陳述及使用虛假文書罪,指她於2019年10月23日,在申請入境證時作虛假陳述,即聲稱在萊頓大學獲頒發工程學碩士學位,和使用三份虛假的Pacific States Aviation的畢業證書。

違反逗留條件在柯士甸學校任職

在違反逗留期限下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罪,指她於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的某些日子在香港,身為一個違反逗留期限下留在香港的人,按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即在柯士甸學校接受職員的僱傭工作。

涉向入境處訛稱幾天前才從內地到港

至於違反逗留條件和向入境事務主任作虛假陳述罪,指她於2023年3月26日,違反只可留港至2020年2月9日的逗留條件。她亦涉及同日,向入境事務主任作虛假陳述,即她於3月26日前數天才從內地經港珠澳大橋入境。

管有3份虛假畢業證

另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和管有虛假文書罪,指她於2024年2月17日,違反只可留港至2023年4月24日的逗留條件,以及管有三份虛假、看似由Pacific States Aviation發出畢業證書副本。

案件編號:STCC68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