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損毀器官捐贈系統罪成 官斥不容好奇測試及破壞 判囚4月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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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去年五月發現取消器官捐贈登記的人數大增,認為數字「不尋常」。涉案47歲男設計師涉兩度使用他人資料申請取消器官捐贈,他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刑事損毀罪成。案件今(24日)在東區法院判刑。裁判官崔美霞指案情嚴重,因為被告損壞的器名冊對等待器官捐贈病人十分重要。崔官又指,中央器官登記名冊是器官捐贈的重要一環,絕不容被告因好奇或測試而破壞,判他入獄4個月。
被告霍英圻(47 歲,設計師),否認兩項刑事損毀罪,指其於 2023 年 5 月 23 日,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䘙生署的財產,即誤用(misuse)一台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系統的電腦。
求情稱無證據顯示會影響系統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並無預謀,因網上熱烈討論,好奇測試而犯案,並非針對政府,且涉案損毀輕微,無證據顯示被告的行為影響其他使用者和該系統。被告雖然不認罪,但同意了不少技術性事實,減省法庭時間,望法庭輕判。
捐贈名冊對病人很重要
崔官判刑指,被告案發時使用他人的個人資料嘗試取消器官捐贈,行為損壞器官捐贈名冊,嚴重損壞公眾利益。雖然辯方指被告沒有預謀,僅因一時好奇犯案,惟被告從事不同工種工作,應知道捐贈名冊對等待器官捐贈病人的重要性。再者,現年已48歲的被告有一定的人生閱歷,難以理解他會因測試和好奇而犯案。
不容被告因好奇測試而任意損壞
崔官續指,雖然衛生署案發時未處理被告的取消申請,惟中央器官登記名冊是器官捐贈的重要一環,絕不容被告因好奇或作無意義的測試而任意損壞系統。加上被告曾兩度犯案,即使初犯,監禁亦屬合適,判他入獄4個月。
隨機入資料認為系統不會接受
被告早前自辯指,他看新聞得知有捐贈取消申請無效,對此抱有疑問,因好奇而在系統輸入隨機資料,包括一名女性友人的名字及電話號碼,但身份證號碼等則隨機輸入,他認為不實的資料應不會被系統接納,強調純粹因好奇而作測試。
案件編號:ESCC263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