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林鄭有責任領導推23條立法氣氛 須加強基本法教育
撰文:李偉欣 李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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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主席習近平日前訪港時表示,香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制度還需完善,特首林鄭月娥昨日亦稱,香港有憲制責任為《基本法》23條立法。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認同政府有責任就23條立法,也有責任去領導社會氣氛,強調港人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她相信林鄭有信心及決心立法。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示,香港有憲制責任按《基本法》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今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認同,認為新政府有信心及決心為23條立法。她指出,政府有責任去領導社會氣氛,如果社會氣氛不適合就23條立法,提出來只會引起爭拗,但認為23條立法不具爭議性。
梁愛詩稱,當年《基本法》加入23條,是因為照顧到中港兩地生活方式有異,權利、自由亦有別,故讓香港自行立法。她強調23條不是「中央用以箝制香港人自由權利」,而是公民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是我們責任」。梁愛詩又指,中國憲法提到所有公民都有義務和責任維護國家統一及領土完整,特區政府有需要為何時立法要審時度勢,再作決定。
另外,梁愛詩表示,即使過去教育局和不少志願機構已針對《基本法》教育做了很多功夫,但仍然未能完善推行,認為政府有需要加強對青少年的有關教育工作,讓他們明白自己生活在怎樣的制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