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註冊局改組下周三交立會 孫玉菡:行使公權力須宣誓理所當然

撰文:郭梓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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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長孫玉菡撰文質疑社工註冊局「五宗罪」,稱有必要完善管治。行政長官聯同行政會議今日(14日)通過當局提交的建議修訂社工註冊局條例,本周五(17日)刊憲,下周三(22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孫玉菡下午表示,修例後會將社工註冊局委員由原來的15名,提升到27名,當中8名由選舉產生,其餘17人則為委任;另要求當中至少有14名社工。此外,社署署長、與另一位社署社工的公職人員各佔一個名額。
他稱,今次修例目的有三,首先是希望令註冊局組成,「有更均衡嘅參與、更平衡嘅代表」;第二則是條例建議,所有委員上任前須宣誓,不論通過選舉產生、抑或委任;第三則為賦權局方,需制定社工持續進修要求,但具體幾時做完內容,則由局方按實際情況決定。

孫玉菡回應如何令業界接受修訂方案,以及為何需要宣誓時指,「(處理)社工嘅註冊,我哋有2萬7千個社工,(處理)社工嘅紀律聆訊,呢啲通通都係公權力」,所以要求行使公權力的委員會宣誓是理所當然,亦確保委員會履行維護國家安全,以及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政府。

他稱,留意到業界聲音關注社工專業自主性會受影響,「正正係呢個原因要尊重社工,所以喺新嘅組成當中,仍然係以社工佔多數(至少14人)」。他稱,社工來源要多元,故部分成員會由選舉產生,另一部分則通過委任產生,確保多元。

孫又解釋,增加委員人數原因,是日後社工註冊局工作繁多,包括制定持續進修框架,故需大量社工、學者、教授、領袖等提供專業意見。加上現行註冊局有很多短板,「要多啲委員幫手做功夫」。

他稱,「今次修例建議已經平衡咗多方面意見,令社工註冊局重回正軌,為社工專業發展提供一個好嘅基礎,為佢哋可以更好地顧及社會利益注入咗重要改變元素」。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5月10日罕見在社交媒體發千字文,炮轟作為法定機構的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批評該局現時行徑及決定嚴重偏離《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精神。(資料圖片/黃浩謙攝)

修訂條例草案周五刊憲 下周三提交立法會

勞福局發言人表示,稍後會公布修訂條例草案,將於本周五(17日)刊憲,並於下周三(22)日提交立法會審議。如條例獲通過,將擴大註冊局成員數目以推動更廣泛及均衡參與、確保被裁定干犯嚴重罪行人士的社工註冊當即被註銷、清楚訂明《註冊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及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成員的委任的生效日期、訂明社工專業的持續專業發展要求,以及對所有成員實施宣誓規定。

發言人表示,註冊社工責任重大,影響深遠。社工往往得到受助者的信任,並具很大影響力,「更應恪守法治,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公眾利益,不偏不倚地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