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認赤柱監獄外擄人 事主被指詐騙遭帶走 懲教人員阻止反被襲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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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柱監獄外前年底發生擄人案,一名女子被多人強行帶上貨車,途人及懲教人員嘗試阻止但不果。警方事後拘捕涉案3男1女,當中包括兩名未成年被告。4人今(2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禁錮、普通襲擊等罪,案情披露其中一名任職裝修工人的男被告,曾在女事主協助下取得內地銀行帳戶,匯款50萬元人民幣後,帳戶卻被凍結,自此他便認定事主詐騙,多次上門尋人。後來事主到赤柱監獄探監,裝修工便與其他被告駕車到場,強行帶走事主,其間曾有懲教人員阻止反被襲擊。案件押後至5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事主創傷報告及被告背景、感化報告等。

四名被告:劉國基(38歲、裝修工人)、戴天浩(31歲、裝修工人)、蘇蔚天(18歲,待應)及余頌恩(女,17歲,學生),被控於2022年12月17日,在赤柱懲教學院外的52線小巴站,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金嘉裕,並在違反她的意願下將其羈留。劉另被控危險駕駛;蘇則被控襲擊一級懲教助理張志基及謝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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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助被告劉國基取得內地戶口 其後戶口遭凍結 劉自此指事主詐騙

案情指,事主案發前經朋友介紹,認識劉、戴二人,另曾在一次朋友聚會中短暫見過蘇。事主於2022年12月初,助劉取得內地銀行帳戶作合法生意之用,事主經友人獲得一些內地銀行帳戶的資料,劉再將約50萬人民幣轉到該帳戶,但帳戶隨後被凍結。自此劉便指控事主詐騙,並多次致電事主,又前往她的住所及其弟弟的住所,事主及後搬到新地址以避開劉。

此外,事主幾乎每日都會去赤柱監獄探訪在囚男友。案發當日早上,她乘搭公共小巴前往赤柱監獄,但在懲教學院附近的巴士站,看到劉坐在一架輕型貨車的司機位。事主擔心安全,沒有下車,但戴和蘇從輕型貨車下車,並登上小巴叫事主商討有關50萬人民幣的事。

事主照辦,並在小巴站與戴及蘇商討,惟無法達成協議。此時,劉突將貨車駛近,戴及蘇隨即動手捉住事主,將她拖上貨車;余亦從貨車下來,並叫事主上車。事主拒絕,但仍被拖入貨車後座,期間不斷掙扎,大聲呼救。途人見狀報警,並且嘗試協助事主離開,惟不夠戴及蘇大力,二人並說這事件與該途人無關。

懲教人員嘗試協助事主 反被襲擊

路過的休班一級懲教助理張志基嘗試阻止,但被蘇多次拳打臉部,張的妹妹同時拍攝。與此同時,一級懲教助理謝偉康及另一懲教人員到場,謝嘗試協助事主,又被蘇推了一下。其後戴及蘇抬起事主雙腳,將她推入貨車後座,事主曾試圖爬出窗外,但多次遭戴推回車上。劉之後駛走貨車,但當時右邊後座車門仍然開著,謝從車門拉住戴,但遭車門撞到左眼角及眼鏡,令他感到暈眩。

貨車之外開往香港仔,蘇在車上將事主頭部按在地上,單腳踩著其胸口阻止她郁動,當時戴提及要開車到元朗。警方展開追截,劉發現後叫其他被告扶起事主。警方及後在黃竹坑近海洋公園萬豪酒店外截停貨車,當時事主被夾在蘇和戴中間,車上各人全部下車接受查問,警誡下劉認是貨車車主;戴則說只是「請」事主上車;蘇透露事主欠債,戴遂著他一起帶走事主,並稱:「佢反抗啊嘛,咁咪打佢囉。」

事後張被送往醫院驗傷,發現其左臉瘀傷及擦傷,頸部及上胸感痛楚;謝則在赤柱監獄診療室接受檢查,當時他左眼角附近發紅。

案件編號:DCCC 75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