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拒民族黨集會申請 指政治主張違基本法 陳浩天批警違憲 

撰文:李大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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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族黨原定計劃於明晚(30日)舉行集會,惟警方發出「禁止集會通知書」,指由於民族黨的政治主張違反《基本法》第一條,故拒絕民族黨集會申請。
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質疑,警方因政治主張而不容許市民集會,屬違憲行為,已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他強調,會堅持舉行集會,已有心理準備負上刑事責任。

陳浩天質疑,警方因政治主張而不容許市民集會,屬違憲行為。(李大煒攝)

陳浩天表示,昨日(28日)接獲警方發出的「禁止集會通知書」,指由於民族黨倡議「民族自強,香港獨立」,不符合《基本法》第一條,即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而且集會主題「哀悼香港淪陷二十年」極具爭議,或會引來大批持不同意見人士聚集。

陳浩天反駁指,警方無權因政治立場和主張而拒絕市民集會,質疑此舉違反憲法,超越職權範圍,認為警方罕有發出「禁止集會通知書」,連言論自由亦不獲保障,反映一國兩制失效。

他引述警方稱,由於警方認為民族黨違反《基本法》第一條,故即使民族黨在本港任何地方亦不能舉行集會。他指已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有信心上訴得直,強調即使屬非法集會,亦會繼續集會,不會屈服,並預期有300人出席集會。

尖沙咀文化中心一帶今日已架起多重鐵馬封鎖,由近尖沙咀碼頭巴士總站,封鎖至近太空館附近,市民均不可進入,並有保安人員把守;陳浩天受訪期間,亦有便衣警員在旁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