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沙井意外|核准工人始可進密閉空間 守則修訂前再生奪命工傷
沙田源禾路兩名工人進行污水渠清洗工程期間發生工業意外死亡,發展局及渠務署均指清理渠管工作工人應不用走入沙井,有關情況是調查方向之一。去年9月柯士甸道西發生涉及密閉空間兩名工人身亡意外後,勞工處已宣布將修訂《工作守則: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但該處本月較早時間指修訂正諮詢律政司意見,預期今年上半年完成。
守則未修訂今日再發生涉及密閉空間的奪命意外,按現時守則,進入沙井工作人士必須在負責人發出有效的進井證明書後,在指定時間內方可進井,而在簽發進井證明書前,東主或承建商必須聘用合資格人士進行危險評估。《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例》亦規定任何工人進入密閉空間須為「核准工人」,他們必須年滿18歲及持有獲勞工處處長授權的人發出以證明有足夠能力在密閉空間內工作的證明書。
至於日後修訂,勞工處將要求東主或承建商使用科技設備,在整段工作期間於密閉空間的出入口拍攝視頻,以加強監督人員在執行和遵守安全控制措施的情况。勞工處亦將提供密閉空間危險評估表格範本,讓合資格者更有系統地全面危險評估。
▼4月22至23日 沙田奪命沙井工業意外▼
開展工作前必須確保沙井內沒有不明氣體 工人必須佩戴救生繩
沙井為密閉空間,按《工作守則: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東主或承建商在開展工作前必須作出嚴謹風險評估,確保沙井內沒有不明氣體,並應放置儀器長期監察,也要放置吹風機、抽風機等;進入沙井工作的工人,亦必須佩戴安全帶救生繩並連結三腳架,確保及時逃生。
進井證明書列明指定時間內方可進井
按守則,進入沙井工作人士必須在負責人發出有效的進井證明書後,在指定時間內方可進井,而在簽發進井證明書前,東主或承建商必須聘用合資格人士進行危險評估。《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例》亦規定任何工人進入密閉空間須為「核准工人」,他們必須年滿18歲及持有獲勞工處處長授權的人發出以證明有足夠能力在密閉空間內工作的證明書。
根據守則,若相關工程的危險評估報告建議須使用認可呼吸器具,東主或承建商須確保已採取下列附加安全措施:
.任何進入某密閉空間或在其內逗留的人已妥當地配戴認可呼吸器具,而就該密閉空間的性質而言,該認可呼吸器具的類型屬可給予適當保護者
.該人所配戴的適當安全吊帶,須與一條堅固程度足以讓該人被拉出的救生繩連接的,而該救生繩的另一端則是由一個身處該密閉空間外並具足夠體能將該人從該密閉空間拉出的人拿著的
.東主或承建商須確保只有經認可的呼吸器具,即由勞工處處長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例》第 12 條所認可的呼吸器具,才可於密閉空間工作中使用。
.適當認可呼吸器具的選擇,應基於密閉空間的狀況、危害性、測試結果及在密閉空間內進行的工作種類來決定。
工作守則具特殊法律地位 若不遵從法庭可裁定是否違職安例
《工作守則: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目的是向工業經營的東主、承建商及相關人士就從事密閉空間工作提供實務指引及技術性資料,守則是由勞工處處長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7A條規定所發出,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在刑事訴訟中,法庭可接納不遵從工作守則的行徑為有關因素,以裁定被告是否觸犯該條例下有關安全及健康的法例。